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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01/T 151-2025 药品网络销售即时配送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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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药品网络销售即时配送服务规范》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网络销售即时配送服务,涵盖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交易平台销售药品及配套配送服务。


2. ​术语定义

  • 药品网络交易平台​:独立于买卖双方,提供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络系统。
  • 药品网络销售​:零售企业通过平台销售药品的行为。
  • 即时配送服务​:顾客下单后,无中转、点对点快速送达的服务(修改自GB/T 42500-2023)。

3. ​总体要求

​(1)机构资质

  • 药品销售企业需具备经营资质,与平台、配送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 配送企业需具备合法资质,并与销售方、平台签订协议。
  • 平台需设立药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管理销售、配送行为。

​(2)人员要求

  • 销售企业需药学服务、调配、复核人员(调配与复核人员不得兼任),定期培训。
  • 配送企业需调度、送货人员,接受药学及物流培训。
  • 直接接触药品人员需健康检查,冷藏药品配送人员需专项培训考核。

​(3)设施设备

  • 销售企业需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及温湿度监测系统,定期维护并验证。
  • 配送企业根据药品特性选择运输工具及温控装置(如冷藏箱)。

​(4)信息系统

  • 销售企业需建立可追溯的计算机系统,记录药品信息、订单、客户数据等。

​(5)制度要求

  • 销售企业需制定质量安全、追溯、退换货等制度;配送企业需建立配送、风险控制等制度。

​(6)服务流程
包括审核、拣选、包装、送货、交接、退货全流程管理。


4. ​服务要求

​(1)审核与药事服务

  • 处方药需执业药师审核,拒绝不合理处方,电子签名存档(保存≥5年且≥药品效期后1年)。
  • 禁止无用药需求推荐处方药,提供用药咨询。

​(2)拣选与复核

  • 订单审核内容:药品名称、批号、效期等,缺货需沟通顾客。
  • 拣选异常(破损、污染)需上报处理。
  • 复核人员核对信息并开具销售凭证,标注“非质量问题不退换”。
  • 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需告知顾客。

​(3)包装与封签

  • 药品与非药品(除器械、保健食品)分开包装,保护隐私(销售凭证内附,配送信息外贴)。
  • 封签需含药店/配送方信息、储存要求、“药”字样标识,破损后不可复原。
  • 待配送区需符合药品贮存条件。

​(4)送货

  • 配送员核实订单信息,检查运输工具合规性。
  • 运输中防止药品丢失、调换,冷藏药品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 封签破损、包装渗漏等情形需退回处理。

​(5)交接与退货

  • 送达时提醒顾客检查包装完整性,确认无误后签收。
  • 质量问题可退货,非质量问题原则上不退。
  • 退回药品不得二次销售,按规范处理。

5. ​评价与改进

  • 建立投诉机制(公开电话、信箱),及时处理反馈。
  • 通过满意度测评、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价等方式评估服务质量。
  • 分析问题根源,制定纠正措施并持续改进。

6. ​参考文献

引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B/T 28842(药品冷链物流)、GB/T 30335(药品物流服务)等标准,支撑规范实施依据。


核心要点总结

  • 多方责任​:销售企业、平台、配送方需签订协议,明确职责。
  • 全程追溯​:从处方审核到配送签收,信息可追溯且保存期限明确。
  • 质量管控​:严格药品拣选、包装、运输条件,封签防拆启设计。
  • 服务闭环​:建立审核-配送-退货全流程标准,保障用药安全与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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