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冀) 253-2026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技术规范(试行)
资料介绍

河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冀)253—2026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技术规范
(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egal Metrology Software Evaluation of
Gas Meters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2026-01-04发布 2026-03-01实施


归 口 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河北华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委托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牛立娜(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赵炎(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杨光磊(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许广文(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刘仁河(河北华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吕坤峰(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胡鑫鑫(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方帅兵(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程锦文(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引言 (III)
1范围 (1)
2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概述 (2)
4.1 软件分类及技术特性 (2)
4.2 软件模块组成 (2)
5技术要求 (4)
5.1代码保护 (4)
5.2 软件标识 (5)
5.3 参数保护 (5)
5.4 算法和功能正确性 (5)
5.5 保护性接口 (6)
5.6 审核日志 (6)
5.7 时间戳 (6)
5.8 数据存储和传输 (7)
5.9 软件升级 (7)
5.10 软件及PCBA一致性 (8)
6资料 (8)
6.1 测评资料类型说明 (8)
6.2 测评资料提交要求 (9)
7测评方法 (9)
7.1 代码保护测评 (9)
7.2 软件标识测评 (10)
7.3 参数保护测评 (10)
7.4 算法和功能正确性测评 (11)
7.5 保护性接口测评 (11)
7.6 审核日志测评 (12)
7.7 时间戳测评 (13)
7.8 数据存储和传输测评 (13) 7.9 软件升级测评 (14)
7.10 软件及PCBA一致性测评 (14)
8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结果判定 (15)
附录A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结果记录表推荐格式 (16)
附录B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参考原始记录 (22)
附录C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报告内页推荐格式 (24)
附录D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备案参考表 (25)
附录E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证书参考模板 (26)
引言
本规范依据JJF 1182—2021《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指南》和OIML D31:2023《计量器具软件通用要求》(Generalrequirementsforsoftware-controlledmeasuringinstruments),参考GB/T 42555—2023《计量器具控制软件的通用要求》等文件进行制定。
本规范结合当前我国燃气表的技术应用现状和管理要求,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具体的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通用要求与测评方法。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技术规范
(试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技术要求、测评方法、测评结果判定等内容及其表述。当法制计量软件与非法制计量软件不可或不必进行分离时,燃气表软件整体被视为法制计量软件。
本规范适用于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符合性的测评。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 577膜式燃气表
JJG1190 超声波燃气表
JJG 1206热式燃气表检定规程(试行)
JJF 1004流量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JJF 1182—2021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指南
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9385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GB/T 15532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T 41248—2022 燃气计量系统
GB/T 42555—2023 计量器具控制软件的通用要求
OIML D31:2023 计量器具软件通用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oftware-controlled measuring instruments)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JJF 1004、JJF 1182—2021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燃气表gas meter
用于连续测量并记录燃气体积流量的计量仪表。
注:常用的有膜式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热式燃气表。
3.2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 legal metrologysoftware forgas meter燃气表中影响贸易结算用测量结果的嵌入式软件。 3.3 燃气表法制计量参数 legal metrology parameterfor gasmeter燃气表的软件模块中涉及法制计量的参数。
注:包括瞬时流量、累积流量、时间、修正系数等。
3.4 燃气表软件标识 softwareidentification forgasmeter与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密切相关的可读字符串。
注:密切相关是指CRC校验值、哈希函数等,燃气表使用过程中可对其进行检查。
3.5 燃气表保护性接口 protective interfaceforgas meter
与法制计量相关的软件模块,处理所有流向与法制计量相关的软件模块的数据流,以防止不可接受的影响。
[来源:JJF 1182—2021,3.25,有修改]
注:保护性接口由程序代码和专有数据域组成,在法制计量相关部分和软件模块之间接收、过滤和传输数据。
3.6电路板组件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PCBA
在印刷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PCB) 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电子制造工艺(如焊接、插件等)将电阻、电容、芯片、电感等电子元器件组装到印刷电路板上形成的成品。
3.7时间戳 timestamp
用来表示某个测量或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的唯一字符串。
[来源:JJF 1182—2021,3.13,有修改]
3.8回滚 rollback
在程序更新、指令执行、数据处理或迁移过程中出现错误时,终止当前任务,撤销该任务中所有已执行的操作,将程序、指令、数据或系统恢复到上一次状态的操作。
4概述
4.1 软件分类及技术特性
燃气表软件为基于嵌入式计算机的软件(P型),用于计量相关数据采集、积算、存储、显示等。
燃气表软件可依据法制部分与非法制部分是否分离,分为整体式燃气表软件和分离式燃气表软件两种。整体式变更会影响到测量结果,任何变更均需重新测评。
4.2 软件模块组成
整体式和分离式燃气表软件中具有不同的软件校验值计算范围,图 1和图2中用深色的区域表示该计算范围。
软件校验值作为软件标识中的重要部分,用于检测代码是否存在篡改行为。 对于整体式燃气表软件,所有软件部分均为法制计量相关内容。该类型中除法制计量参数外,其余软件代码均参与软件校验值的计算。如图 1 所示,深色区域为参与软件校验值计算的部分。
法制计量参数
设定参数固有参数动态参数 法制计量软件

子程序A
功能:从传感
器读取原始值
子程序B功能:数值修正
子程序C功能:流量算法
子程序D
功能:生成软
件标识
内部接口
子程序:显示 子程序:通信
调用子程序
(阀控、电源管理、安全用气)
Boot
图1 整体式燃气表软件示意图

分离式燃气表软件,是将燃气表软件的法制部分与非法制部分进行分离,形成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如图 2 所示。同样除法制计量参数外,只有深色区域中所涉及到的软件代码参与软件校验值的计算。针对参数的显示和传输通信是两个特殊的存在模块,其特殊之处表现在两个模块的代码不参与软件校验值的计算,但是按照法制计量软件进行管理即进行文档审核和黑白盒测试。 法制计量参数
设定参数固有参数动态参数

![]()

子程序A
功能:从传感器读取原始值
保护性接口
法制参数的显示 法制参数的通信

非法制参数的显示 非法制参数的通信
![]()
调用子程序
(阀控、电源管理、安全用气)
Boot
图2 分离式燃气表软件示意图
法制计量软件与非法制计量相关部分为分离式时,法制计量软件较非法制计量软件具有使用资源的优先权,其他任务不能影响法制计量软件测量的准确性。
5技术要求
5.1 代码保护
法制计量软件应防止未经授权的加载或更改。软件保护包括通过机械、电子封印和/或加密方式,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并留下访问痕迹,即应提供干预的证据。
a)法制计量软件为分离式时,燃气表通过型式批准后,法制计量相关程序不能再修改,但可对非法制计量相关程序进行修改,修改后应经软件测评机构评估。计量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法制计量软件为整体式时,燃气表通过型式批准后,若修改需要重新进行软件测评。 5.2软件标识
法制计量软件包含清晰且唯一的软件标识,并与开发文档中的软件标识保持一致。标识可含软件版本号、燃气表号等厂家自定义信息,以及应有的专用于法制计量部分,例如4位CRC16校验值。一旦软件有更改应重新生成软件标识。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标识通过下列方式对外显示:
——应在燃气表显示屏显示(例如:接通电源时自动显示、通过按键获得、滚屏轮显);
——应通过通信接口读取(例如:通过远程通信或近端通信);
——可永久印制在燃气表铭牌或壳体其他位置。
5.3参数保护
燃气表法制计量参数根据参数性质分为:
——设定参数,是指燃气表经出厂检验后未经授权不可修改的参数,包括流量仪表系数、压力修正系数(如适用)、温度修正系数(如适用)、空燃比系数(如适用);
——固有参数,是指燃气表经出厂后不可修改的参数,包括分界流量、脉冲当量、最低适用温度、最高适用温度、最低适用压力、最高适用压力、标准状态温度(如适用)、标准状态压力(如适用);
——动态参数,是指燃气表计量时自动更新且不可人为修改的参数,包括累积流量、时间、瞬时流量(如适用)、温度和压力(如适用)。
法制计量参数应采用机械封印和电子封印双重保护,设定参数仅允许授权人员使用密码和专门的工装(装有相关软件的电脑或手操器),破坏机械封印,连通电子封印,进入设置模式方可修改。
对参数无任何修改的访问,访问后燃气表可不受限制地返回到“封印状态”下继续运行;对参数修改并确认后将以新的参数运行,生成审核日志。
法制计量参数修改后,燃气表应经计量技术机构重新检定。
5.4 算法和功能正确性
燃气表的测量算法和功能(机电转换的精度、算法的精度、舍入算法等) 应适当和正确,符合相应检定规程、型评大纲的要求。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的算法和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 法制计量参数的读取,例如累积流量、时间、瞬时流量、温度和压力(如适用);
b) 累积流量的算法(工况、标况);
c)函数或命令协议;
d)日历时钟维持和设置;
e)固有参数的保护,例如标准状态下温度和压力参数值及其补偿范围; f) 软件接口(内部接口/保护性接口);
g) 法制计量相关内容的显示。
不应存在隐藏的或在文档中未声明的功能或参数。
5.5 保护性接口
燃气表保护性接口指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与非法制计量软件之间的软件接口,适用于分离式软件模块。
所有与法制计量相关的软件模块应通过保护性接口通信。审查法制计量软件模块的隔离设计,确认各个函数之间的访问权限,确认内存不可直接进行写操作,不可绕过保护性接口进行数据写入。
针对双微控制单元(microcontrollerunit;MCU)的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数据流都应明确分配一个指令。制造商应提供指令列表,明确每一个指令的功能,只有制造商声明的指令才允许通过保护性接口激活。在封印完好的状态下,所有指令可调用但不能修改法制计量参数。在解除封印的状态下,可实现对法制计量参数的调整。
制造商应声明:不能绕过保护性接口而直接读取命令和数据。燃气表非法制计量软件仅能通过指定接口调用法制计量软件的指定功能或参数,但不能对法制计量软件进行修改。制造商应说明指令的完整性。
5.6审核日志
燃气表软件内任何人为干预或侦测到异常应生成审核日志,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更新;
——法制计量参数修改;
——传感器异常(例如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异常);
——非法入侵(如未按要求解除电子封印)。
审核日志包含事件记录(修改参数、原参数值、新参数值)、时间戳、授权人员(如适用)、操作方式(如适用)等。
配备的事件记录空间应至少可存储100条事件记录,且事件记录类型为先入先出,事件记录不能修改或清零。审核日志每天生成记录不超过 10 条,否则启动锁死机制。
5.7时间戳
时间戳应保持统一的格式,时间轴上两个不同的记录和跟踪容易进行比较。应读取燃气表内部时钟以获得时间戳,时钟的设置应是与法制计量相关的,如果内部时钟与参考时间同步,则应对同步方法、参考时间的可追溯性、时间维持等在开发文档中做出说明。
当时间对于特殊应用(如阶梯气价燃气表)是必需的时,可通过特定的方法与手段加强内置时钟的可靠性(例如:软件方法),并对内部时钟提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5.8 数据存储和传输
法制计量相关数据(例如:工况累积流量、标况累积流量、仪表系数、空燃比等)应自动存储,用来长期存储计量数据的存储器应有足够容量。
进一步处理测量数据的软件应从存储器中读取数据后检查数据的可溯源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检测到异常,则需要做出适当的响应,例如:数据将被丢弃或标记为不可用。数据传输项包含但不限于带单位的测量值、时间戳、测量标记的唯一性机制(如设备 ID)等,不应因数据传输延时而影响测量结果。如果网络服务不可用,不应丢失法制计量相关的测量数据。
数据传输所采用的协议,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例如:如果使用Modbus协议,需要验证其帧格式、功能码、数据地址等是否正确。
开发文档应有长期存储容量是否充足的说明,应考虑计量数据积分的更新要求。应有对法制计量相关数据的安全隔离措施。
5.9软件升级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如升级应重新进行型式评价。当燃气表进行型式评价时,配套法制计量软件具有 2 个及以上版本,则允许该类型产品在已通过测评的软件版本之间切换。计量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制相关软件与非法制相关软件之间明确分离的,可按要求对非法制相关软件进行升级与管理。
对非法制计量软件进行升级时,应将升级后软件的可执行代码和对应的源代码提供给软件测评机构,并声明软件升级的范围,由软件测评机构确认升级不涉及法制计量软件。软件升级需向燃气表使用当地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后方可进行。
要升级的软件应通过本地加载(即直接在燃气表上加载)。在事件记录中记录软件升级。升级的过程包括:加载、完整性检查、来源检查(认证)、安装、通信验证等步骤。
燃气表软件升级应满足以下要求:
a)软件的升级应是自动的。软件升级程序完成的环境(硬件、软件、文档资料)应与软件测评要求的一致。
b) 应使用技术手段来保证加载软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即加载软件没有被非法更改且源自生产企业。完整性验证可通过载入软件附带的校验和/或散列值来实现。
c) 用审核日志来保证法制计量软件的升级完全可追溯,以便后续的检定、监督和检查。 如日志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升级过程成功/失败、安装版本的软件标识、前版安装版本的软件标识、事件时间戳、下载处的标识。不论升级成功与否,每次升级应有对应事件记录。
d) 软件更新时长宜控制在5min之内,软件升级过程不应影响其计量性能。
e)软件升级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如异常断电),燃气表应保证计量数据完整、审核日志应记录异常事件、软件应自动回滚至原始版本运行。
5.10 软件及PCBA一致性
获型式批准的燃气表,应核对PCBA计量关键零部件与获型式批准的一致性;未取得型式批准的燃气表,应核对PCBA计量关键零部件与文档资料的一致性。
PCBA一致的前提下,应核对PCBA计量关键零部件调用函数与文档资料的一致性。
6资料
6.1 测评资料类型说明
6.1.1 开发文档
开发文档应符合GB/T8567以及GB/T9385的相关要求,文档资料应清晰、无歧义,使软件测评机构能够理解软件的功能和实现方式。
制造商应明示其软件类型,软件的所有法制计量相关功能和数据域的描述应详尽,以便软件测评机构能够对软件是否分离做出正确判定。
开发文档应明确完整列明第 5 章技术要求相关条款。应明示燃气表是否具备机械封印和电子封印(含防拆盖)。
软件开发者应声明开发文档是完整的,没有在文档中声明和备案的命令应对软件的法制计量相关部分不起作用。制造商应要求程序设计员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来避开程序接口,或者编制程序隐藏指令等,以防止非法制计量程序干扰法制计量相关功能。
开发文档包括:
a) 软件需求设计说明;
b) 软件结构设计说明;
c) 软件保护性接口需求设计说明(若无,可不提供);
d) 函数或命令协议及其相应的功能说明;
e) 软件标识的设计说明(如软件版本、散列值、校验和);
f) PCBA技术文档;
g) 制造商声明检查表。
6.1.2 开发环境资料及源代码
开发环境资料及源代码应包括: a) 开发环境描述;
b) 关键编译参数描述;
c) 仿真环境描述(若无,可不提供);
d) 特殊支持库(若无,可不提供);
e) 源代码(测评现场提供);
f)可执行程序。
6.1.3 硬件资料
硬件资料应包括:
a) 燃气表整体设计原理框图;
b) 燃气表电子元器件分布描述;
c)燃气表流量传感器技术资料(如超声波模组/热式模组,需附模组照片、原理框图、基本硬件组成和信号传输接口,并在制造商声明中作法律法规符合性声明);
d) 燃气表温度压力传感器技术资料(若无,可不提供);
e) 燃气表无线远传通信模组技术资料(若无,可不提供);
f) 燃气表单片机芯片及技术资料;
g) 燃气表存储器芯片及技术资料(若无,可不提供);
h) 不少于3台的燃气表样机(同系列同软件版本)。
6.1.4 制造商声明
制造商应提交一份关于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的法律法规符合性、资料完整性、内容一致性和防欺骗措施的声明。
6.2 测评资料提交要求
制造商提供的上述文件应是经加密的电子文档资源包,备案资料属性为只读。
7 测评方法
7.1 代码保护测评
7.1.1 文档审核
对代码保护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1的技术要求。
7.1.2白盒测评
走查代码保护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d) 其源代码段的安全性符合封印保护方式的要求。 7.1.3黑盒测评
维持电子封印出厂状态,采用通信的方式,修改法制计量代码,确认代码无法修改。解除电子封印,修改法制计量代码,通过工具读取燃气表软件审核日志,确认燃气表给出了正确的审核日志。或其他等效的测试方式。
7.2 软件标识测评
7.2.1 文档审核
对软件标识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2的技术要求。
7.2.2白盒测评
走查软件标识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7.2.3黑盒测评
将可执行代码拷贝到软件标识计算工具中,将计算得到的软件标识与燃气表端显示的软件标识进行比对,判断燃气表软件标识的正确性。
使用开发工具对法制计量软件源代码进行修改,将编译后生成的可执行代码下载到燃气表控制器内并上电运行,查看燃气表端显示的软件标识是否改变,是否与软件标识计算工具中新的计算结果一致,判断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的唯一性和真实性。
测试通信接口读取的软件标识与燃气表端显示的软件标识是否一致。
满足正确性、唯一性、真实性和一致性基本保护要求方可判定本项测评通过。
7.3 参数保护测评
7.3.1 文档审核
对参数保护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3的技术要求。
7.3.2白盒测评
走查参数保护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d) 其源代码段的安全性符合封印保护方式的要求;
e) 用户模式不能回退到厂内模式。
对不具备修正系数功能的膜式燃气表,只进行白盒测评。 7.3.3黑盒测评
未解除封印,与燃气表建立通信连接,发送指定命令,对法制计量参数进行配置,燃气表应无响应或返回特定错误代码。
解除封印,与燃气表建立通信连接,发送指定命令,对燃气表固有参数和动态参数进行配置,燃气表应无响应或返回特定错误代码,且无法回退到厂内模式;对燃气表设定参数进行配置,燃气表应按照要求修改参数并留下正确的审核日志。
燃气表内部参数修改成功后断开燃气表电源,重新给燃气表供电,读取修改后的燃气表参数,该参数应该正确读取,断电不丢失。
7.4 算法和功能正确性测评
7.4.1 文档审核
对算法和功能正确性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4的技术要求。
7.4.2白盒测评
走查算法和功能正确性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d) 其源代码段的核心算法的计算结果与检定规程、型评大纲要求的一致性;
e) 其源代码段对固有参数的保护与检定规程、型评大纲要求的一致性;
f) 其源代码段对流量范围、温压转换范围满足产品铭牌标识的范围。
在算法和功能正确性中源代码段评测中,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按产品声明的温度、压力范围修正,重点关注温压转换功能是否存在分段函数,是否存在切换补偿范围算法的隐藏代码。
7.4.3黑盒测评
将待测燃气表放置在高低温试验箱内,在其温度压力测量范围内任选一点恒温4h以上,读取待测燃气表端显示的温度和压力,温度误差不能超过±1℃, 压力误差不能超过±300 Pa,即为满足测试要求。
待恒温后,在其流量范围内任选一点进行通气测试,通气量不少于100L,按照检定规程计算单次测量示值误差,应满足其要求。
根据产品说明书对时间进行授时,放置24 h,燃气表端时间与参考时间之差不超过±3s。
7.5 保护性接口测评
7.5.1 文档审核
对保护性接口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5的技术要求。 7.5.2 白盒测评
走查保护性接口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d) 其源代码段是否明确覆盖了所有法制计量软件接口;
e) 法制计量软件无全局变量导出;
f) 不存在未备案命令;
g) 其他任务不能影响法制计量软件测量的准确性;
h) 遍历所有法制相关软件部分,保证没有多余代码,与非法制相关程序的通信只能通过保护性软件接口进行。
当燃气表软件整体被视为法制计量软件时,软件接口保护要求测评不适用。
7.5.3黑盒测评
针对双MCU的燃气表,使用测试驱动软件或硬件,截取燃气表近端通信接口传输的数据,检查是否进行加密或身份认证。尝试伪造签名证书或其他等同措施重新传输相关数据,燃气表应丢弃伪造数据。
7.6审核日志测评
7.6.1 文档审核
对审核日志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6的技术要求。
7.6.2白盒测评
走查审核日志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d) 无法删除和修改日志内容。
7.6.3黑盒测评
燃气表制造商应提供用于读取审核日志的工装或PC端软件。
7.6.3.1 完整性要求的黑盒测评
按照 5.6 列明的人为干预或侦测到的异常项目进行测评并导出审核日志记录,审核日志包含的信息应同开发文档内规定内容一致。
7.6.3.2 审核日志存储频率要求的黑盒测评
按照7.6.3.1进行测评,生成审核日志达到最大条数 10条/天,继续测评并读取审核日志,验证是否触发锁死机制。 7.6.3.3 审核日志存储容量要求的黑盒测评
按照 7.6.3.1 进行测评,生成审核日志条数等于制造商声明的最大条数(不少于100条),使用近端通信工装,将所有审核日志导出,日志条数等于制造商声明的最大条数。再次修改相关参数,生成新的日志,验证其是否满足先入先出的要求。
7.7时间戳测评
7.7.1 文档审核
对时间戳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7的技术要求。
7.7.2白盒测评
走查时间戳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d) 时间戳是否可人为修改设置。
7.7.3黑盒测评
触发一个事件,生成一条日志,查看日志中的时间戳与事件发生的时刻是否一致,至少重复测试三次。
7.8 数据存储和传输测评
7.8.1 文档审核
对数据存储和传输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8的技术要求。
7.8.2白盒测评
走查数据存储和传输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d) 数据的可溯源性;
e) 数据格式及校验的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7.8.3黑盒测评
将燃气表进行跑合,记录燃气表累积流量的起始值和终止值。断开供电电源,按制造商提供的方法进行完全放电后重新上电,累积流量不应发生变化。
执行燃气表传输事件,核查传输数据的可溯源性,及传输数据与燃气表端数据的一致性。数据上传过程中断电,恢复后仍能正常上传。
通过工具监听流量、压力、温度等传感器或通信模块传输的数据,判断其标准值与监听数据是否一致,以确保传输数据的准确性。 7.9 软件升级测评
7.9.1 文档审核
对软件升级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9的技术要求。
7.9.2白盒测评
走查软件升级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d) 软件升级包合法性和完整性;
e) 法制计量相关代码与非法制计量代码是否实现了物理隔离(不同存储区域);
f) 是否仅支持对非法制计量相关部分进行升级;
g) 燃气表控制器存储区耗尽时,是否会给出告警并自动恢复至原始版本运行。
7.9.3黑盒测评
按照开发文档给出的软件升级包要求,通过人为篡改软件升级包特定位置的特定值,然后按照要求启动升级,燃气表应识别出非法安装包,应给出异常告警并自动回滚至原始版本正常运行。
生产厂家提供异常容量升级包,按照要求进行软件升级,燃气表应该给出告警并自动回滚至原始版本运行。
按照开发文档给出的软件升级包要求,使用正确的软件升级包进行软件升级。升级固件传输过程中强制去除外部电池,恢复供电后,燃气表应给出异常告警并自动回滚至原始版本正常运行;升级完成后,核查软件版本号与升级版本备案是否一致。
7.10 软件及PCBA一致性测评
7.10.1 文档审核
对软件及PCBA说明性文档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5.10的技术要求。
7.10.2白盒测评
走查软件及PCBA的源代码段,判断:
a) 与开发文档的一致性;
b) 其源代码段的正确性;
c) 其源代码段的功能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7.10.3黑盒测评
不适用。 8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结果判定
文档审核未通过,可以补正材料;测评项目中单项白盒测评、黑盒测评任一项未通过,判定单项结果为不合格;文档审核、白盒测评、黑盒测评均通过,判定单项结果为合格。
测评项目每项都通过,判定软件测评结果为合格;有任意一项不通过,判定软件测评结果为不合格并给出不合格原因。
具有特殊功能的燃气表,可根据企业提供并经软件测评机构确认的方法对测评内容进行增项。 附录A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结果记录表推荐格式
测评基本信息及资料审查见表A.1。
表A.1 测评基本信息及资料审查
申请编号 软件名称 法制计量软件标识 版本号 其他标识 PCBA版本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 依据技术文件 软件测评目的 参考环境条件及地点 温度 ℃ 相对湿度 % 处理器 软件开发环境 操作系统 时钟来源 内部□外部□ 测评结论 测评 日期 审核 日期 提交资料清单 依据 资料分类 资料名称 是否提交 备注
6.1.1
开发文档 a) 软件需求设计说明 b) 软件结构设计说明 c) 软件保护性接口需求设计说明(若无,可不提供) d) 函数或命令协议及其相应的功能说明 e) 软件标识的设计说明(如软件版本、散列值、校验和) f) PCBA技术文档 g) 制造商声明检查表
6.1.2
开发环境资料及源代码 a) 开发环境描述 b) 关键编译参数描述 c) 仿真环境描述(若无,可不提供) d) 特殊支持库(若无,可不提供) e) 源代码(测评现场提供)
6.1.3
硬件资料 a) 燃气表整体设计原理框图 b) 燃气表电子元器件分布描述 c) 燃气表流量传感器技术资料(如超声波模组/热式模组需附模组照片、原理框图、基本硬件组成和信号传输接口,并在制造商声明中作法律法规符合性声明) d) 燃气表温度压力传感器技术资料(若无,可不提供); e) 燃气表无线远传通信模组技术资料(若无,可不提供) f) 燃气表单片机芯片及技术资料 g) 燃气表存储器芯片及技术资料(若无,可不提供) h) 不少于3台的燃气表样机(同系列同软件版本)
6.1.4
制造商声明 制造商应提交一份关于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的法律法规符合性、资料完整性、内容一致性和防欺骗措施的声明。 代码保护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2。
表A.2 代码保护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1 文档审核 7.1.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评 7.1.2 通过□/不通过□ 黑盒测评 7.1.3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软件标识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3。
表A.3 软件标识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2 文档审核 7.2.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评 7.2.2 通过□/不通过□ 黑盒测评 7.2.3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参数保护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4。
表A.4 参数保护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3 文档审核 7.3.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评 7.3.2 通过□/不通过□ 黑盒测评 7.3.3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算法和功能正确性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5。
表A.5 算法和功能正确性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4 文档审核 7.4.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评 7.4.2 通过□/不通过□ 黑盒测评 7.4.3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保护性接口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6。
表A.6 保护性接口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5 文档审核 7.5.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评 7.5.2 通过□/不通过□ 黑盒测评 7.5.3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审核日志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7。
表A.7 审核日志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6 文档审核 7.6.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评 7.6.2 通过□/不通过□ 黑盒测评 7.6.3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时间戳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8。
表A.8 时间戳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7 文档审核 7.7.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评 7.7.2 通过□/不通过□ 黑盒测评 7.7.3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数据存储和传输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9。
表A.9 数据存储和传输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8 文档审核 7.8.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评 7.8.2 通过□/不通过□ 黑盒测评 7.8.3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软件升级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10。
表A.10 软件升级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9 文档审核 7.9.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评 7.9.2 通过□/不通过□ 黑盒测评 7.9.3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软件和PCBA一致性要求测评原始记录见表A.11。
表A.11 软件和PCBA一致性要求测评原始记录
测评工具 测评依据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测评结果 备注
5.10 文档审核 7.10.1 通过□/不通过□ 白盒测试 7.10.2 通过□/不通过□ 单项测评结果 补正材料□/通过□/不通过□ 附录B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参考原始记录
B.1黑盒测评
用例名称 用例标识 测试追踪 用例
说明
用例的初始化 硬件配置 软件配置 测试配置 参数设置 环境条件 操作过程 序号 输入及操作说明 期望的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 备注 1 2 3 前提和约束 过程终止条件 结果评价标准 评审人员 评审日期 B.2白盒测评
软件版本 测评项目 测试类型 测试工具 测试人员 测试日期 测试用例 用例名称 优先级 测试方法 代码覆盖率 测试目的 被测代码片段
测试输入与执行步骤 输入数据 预期输出 执行步骤
实际结果与覆盖分析 实际输出 覆盖路径 覆盖条件 覆盖率统计
问题记录 问题ID 描述 严重程度 修复建议 测试结论 其他 附录C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报告内页推荐格式
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委托单位 检测类别 生产单位 送样日期 样品数量 样品编号 生产日期 产地 法制计量软件标识 软件版本 PCBA版本 测评成员 测评日期
测评结论 第一部分:文档资料
1.应测项:根据被测燃气表情况及相应标准,共项;
2.允许不支持项项();
3.实测项;
4.不合格项:共项;
5.结论:
第二部分:白盒测评
1.应测项:根据被测燃气表情况及相应标准,共项;
2.允许不支持项项();
3.实测项;
4.不合格项:共项;
5.结论:
第三部分:黑盒测评
1.应测项:根据被测燃气表情况及相应标准,共项;
2.允许不支持项项();
3.实测项;
4.不合格项:共项;
5.结论: 软件设计建议 备注 附录D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备案参考表
燃气表软件升级和法制计量软件备案见表D.1和表D.2所示。
表D.1 燃气表软件升级备案表
制造商名称 燃气表型号 型评证书号 软件标识 软件备案号 登记日期 变更前版本 变更后版本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单位盖章(签字)
日期: 表D.2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备案表
生产商名称 燃气表规格型号 软件备案号 软件标识 软件版本号 登记日期 附录E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证书参考模板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参考格式见表E.1。
表E.1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证书参考模板
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证书
证书编号:
经测评,×××××××计量器具软件符合JJF(冀)××××-××××《燃气表法制计量软件测评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软件测评通过。
软件标识:×××××××,PCBA硬件版本号:×××××××,测评范围见测评报告。
制造商:
地址:
发证日期:
发证机构
注:本次测评工作仅对被测样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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