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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110-2025 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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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深圳 市地 方标 准

DB4403/T 110—2025代替 DB4403/T 110—2020

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规范

2025-05-29 发布 2025-06-01 实施

深圳市 市场监督 管理局发 布

目次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403/T 110—2020《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规范》,与DB4403/T 110—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健康教育 ”(见3.1);

b) 增加了“组织管理 ”一章(见第4章),将2020年版的“组织管理 ”(见2020年版的5.1)相关要求更改后纳入第4章;

c) 更改了评价内容的要求(见第5章,2020年版的第4章);

d) 增加了“指标要求 ”一章(见第6章),将2020年版的“评价内容 ”(见2020年版的第4章)相关要求更改后纳入第6章,具体情况如下:

1) 更改了环境卫生的要求(见 6.2.1,2020 年版的 4.2.1、4.2.2、4.2.3);

2) 增加了“设施设备 ”一条(见 6.2.3);

3) 更改了健康饮食的要求(见 6.2.4,2020 年版的 4.2.5、4.2.6、4.2.7)、师幼互爱的要求(见 6.2.5,2020 年版的 4.2.8、4.2.9)、保健室、医务室和人员的要求(见 6.3.1, 2020 年版的 4.3.1、4.3.2、4.3.3)、健康管理和服务的要求(见 6.3.2,2020 年版的4.3.5、4.3.6、4.3.7、4.3.8、4.3.9、4.3.10、4.3.11、4.3.12);

4) 增加了“健康教育课堂 ”一条(见 6.4.1);

5) 更改了体育锻炼的要求(见 6.4.2,2020 年版的 4.4.1、4.4.2)、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见 6.4.3,2020 年版的 4.4.3、4.4.4);

6) 增加了“健康主题活动 ”一条(见 6.4.4);

7) 更改了健康行为习惯的要求(见 6.4.5,2020 年版的 4.4.6)、家园互动的要求(见 6.5.1, 2020 年版的 4.5.1、4.5.2、4.5.3)、社区健康支持的要求(见 6.5.2,2020 年版的 4.5.4、 4.5.5)、健康素质评价的要求(见 6.6.2,2020 年版的 4.6.2);

8) 增加了“特色案例 ”一条(见 6.6.3)。

e) 增加了“评价结果 ”一章(见第7章),将2020年版的“评价结果管理 ”(见2020年版的5.4)相关要求更改后纳入第7章;

f) 增加了“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指标权重分配表 ”(见附录A)。

本文件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深圳市福田区健康教育所、深圳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黎、王靖、庄嫚思、庄润森、张明、胡东生、柳莹、陈艳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0年首次发布为DB4403/T 110—202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言

幼儿阶段是儿童身体发育和机能发展极为迅速的时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此阶段形成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将对幼儿一生中的其他发展阶段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幼儿阶段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有助于从源头和基础上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近年来,深圳市大力推进幼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2018年,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深圳市市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设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课程,强化幼儿园和中小学健康素养教育。202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 ”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2021年,健康深圳推进委员会印发《健康深圳行动(2021—2030年)》,明确开展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科普教育,将各类基本健康知识与技能纳入幼儿教育和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的教学大纲;完善健康城区、健康街道以及健康场所等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健康社区、单位、医院、机关、企业、学校、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这些政府文件为幼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健康促进幼儿园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健康促进学校理念在幼儿园中的延伸。健康促进幼儿园建设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健康细胞 ”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师幼健康水平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为加强健康促进幼儿园建设、评价全过程管理,健全健康促进幼儿园标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促进幼儿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师幼健康素养水平,参照国家、行业、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幼儿园现状,遵循科学性、适用性原则,对DB4403/T 110 —2020《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规范》进行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以及评价内容、指标要求和评价结果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工作的开展,指导深圳市辖区内的幼儿园开展健康促进幼儿园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健康教育 health education

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通过信息传播、教育、行为干预等方法,帮助个体或群体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 自觉采纳有利于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的一系列活动及其过程。

健康促进 health promotion

运用行政或组织手段,广泛动员和协调社会各相关部门以及社区、家庭和个人,使其履行各自对健康的责任,共同维护和促进健康的一种社会行为和社会战略。

健康促进幼儿园 health promotion kindergarten

通过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内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采取制定健康相关政策、创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提供适宜的健康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等策略措施,让家庭和更广泛的社区参与,共同促进幼儿、家长和教职员工健康的场所。

健康素养 health literacy

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的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定,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4 组织管理

4.1 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全市健康促进幼儿园的管理和评价工作,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健康促进幼儿园的管理和评价工作。

4.2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第 6 章和附录 A 统筹制定与本文件配套的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细则和

管理办法,并结合全市健康促进幼儿园建设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评价细则和管理办法内容。

5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由健康政策、学习生活环境、健康服务、健康素养、社会互动和建设效果6个部分组成,包括6项一级指标和20项二级指标,具体指标要求见第6章。各项指标的权重总和为100%,具体指标权重分配见附录A。

6 指标要求

6.1 健康政策

6.1.1 承诺动员

6.1.1.1 幼儿园向社会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幼儿园建设,宣传健康促进理念。

6.1.1.2 幼儿园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广泛参加健康促进幼儿园建设。

6.1.1.3 幼儿园为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提供参与幼儿园健康相关事宜管理的机会,每学期至少听取

1 次意见和建议。

6.1.2 组织管理

6.1.2.1 幼儿园成立幼儿园负责人为组长的健康促进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每学期

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例会。

6.1.2.2 幼儿园将健康促进幼儿园工作纳入其重点工作,将健康促进幼儿园工作经费在其公用经费中列支。

6.1.2.3 幼儿园有专人负责健康促进幼儿园工作。幼儿园教职员工每年至少接受 1 次健康教育专业机

构组织的健康促进幼儿园专业知识培训。

6.1.2.4 幼儿园制定健康促进幼儿园工作计划,收集整理工作记录,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6.1.3 制度建设

幼儿园制定全面的促进幼儿和教职员工健康的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幼儿膳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体格锻炼制度;

——幼儿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教职员工上岗前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卫生与消毒制度;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幼儿心理保健制度;

——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伤害预防制度;

——健康教育制度;

——控制吸烟制度。

6.2 学习生活环境

6.2.1 环境卫生

6.2.1.1 幼儿园环境整洁优美,无卫生死角。

6.2.1.2 幼儿园无安全隐患。

6.2.1.3 幼儿园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间应符合以下要求:

——洗手设施配置完善,包含洗手台、流动水、洁手设施和干手设施等,同时在合适位置张贴洗手时刻和洗手方法宣传标识等内容;

——管理达到“六无、四净、三通 ”要求:

. 六无:无污泥、无积水、无蚊蝇、无恶臭、无尿碱、无粪便溢满;

. 四净:地面、蹲位、挡墙、便器干净;

. 三通:水通、 电通、排污管道通。

6.2.2 无烟环境

幼儿园内所有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园内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无烟具,无烟草制品销售,无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

6.2.3 设施设备

6.2.3.1 幼儿园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无异味。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场所,应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6.2.3.2 幼儿园室内采光良好,有照明装置。

6.2.3.3 幼儿园配备水杯柜、水杯、饮水设备、毛巾架等,保证1生1杯1巾,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6.2.4 健康饮食

6.2.4.1 幼儿园食堂及工作人员证件齐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有效证件。

6.2.4.2 幼儿园食堂分区合理、食物留样规范;有洗刷池、消毒池、消毒柜等清洗消毒设施,刀具、砧板等用具生熟分开。

6.2.4.3 幼儿园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饮用水:

——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

——实行管理人员陪餐制度,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家长对幼儿园食堂和供餐进行监督;

——制定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食谱制定宜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学龄前儿童膳食指南》,每周更换 1 次,且每周向家长公示食谱;

——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幼儿提供特殊膳食;

——每季度至少进行 1 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调查评估情况向家长公开;

——每学期至少公示 1 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

——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 A 级。

6.2.5 师幼互爱

6.2.5.1 师幼关系健康和谐,教师以关怀、尊重、积极的态度与幼儿进行交流互动,幼儿喜爱老师。

6.2.5.2 幼儿园对有特殊困难或特殊需求的幼儿,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6.2.5.3 幼儿园对幼儿无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恐吓、虐待、性侵害、性骚扰、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

6.3 健康服务

6.3.1 保健室、医务室和人员

6.3.1.1 幼儿园设立保健室或医务室。

6.3.1.2 幼儿园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配备比例应达到以下要求:

——收托 150 名以下幼儿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收托 150 名及以上幼儿的,按照 150 名幼儿至少设 1 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6.3.1.3 卫生保健人员应有保健人员上岗培训有效证件,并定期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6.3.2 健康管理和服务

6.3.2.1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管理机制,配备健康管理员,并建立幼儿健康档案。

6.3.2.2 幼儿园每年定期组织全体幼儿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幼儿定期体检率达100%。

6.3.2.3 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特点和幼儿主要健康问题,选择合适的健康问题作为切入点,按照以下流

程开展干预活动:

a) 每年根据幼儿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形成幼儿体检结果分析报告,掌握幼儿主要健康问题;

b) 围绕幼儿至少 1 项主要健康问题或健康危险因素,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

c) 根据干预方案,开展干预活动;

d) 在干预活动后开展效果评价。

6.3.2.4 幼儿园积极预防控制营养不良、视力不良、肥胖、龋齿、贫血等幼儿常见疾病。

6.3.2.5 幼儿园建立幼儿常见疾病管理机制。常见疾病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肥胖、贫血等情况的幼儿进行分级、专案管理,并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幼儿进行治疗和复诊;

——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有视力低常、龋齿等情况的幼儿进行登记管理,并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幼儿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6.3.2.6 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取得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幼儿园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健康体检,教职员工每年体检率达100%。

6.3.2.7 幼儿园根据教职员工主要健康问题,选择合适的健康问题作为切入点,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干预活动:

a) 每年根据教职员工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教职员工体检结果分析报告,掌握教职员工主要健康问题;

b) 围绕教职员工至少 1 项主要健康问题或健康危险因素,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

6.3.2.8 幼儿园开展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和全日观察工作。

6.3.2.9 幼儿园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管理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预防、监测和报告工作,规范处置传染病聚集性疫情;

——针对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

6.3.2.10 幼儿入园前,幼儿园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幼儿园督促家长及时带幼儿到社区健康

服务机构接种常规疫苗和应急疫苗。

6.3.2.11 幼儿园无集体性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传染病暴发流行。

6.4 健康素养

6.4.1 健康教育课堂

6.4.1.1 幼儿园将健康教育融入幼儿园一日生活中,促进幼儿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

6.4.1.2 幼儿园将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纳入幼儿园每周课程方案中, 内容覆盖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安全应急与避险、心理健康、生长发育等方面。

6.4.1.3 幼儿园每班至少有5种不同内容的健康教育图书。

6.4.2 体育锻炼

6.4.2.1 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合理安排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和内容;保证幼儿每天不少于 2 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 1 小时。

6.4.2.2 幼儿园有满足幼儿开展各类体育活动需要的户外设施和器械、器具,安全卫生,使用率高;有保证幼儿在酷暑、阴雨天活动的防护措施及场地。

6.4.2.3 幼儿园开展体育特色项目,每个幼儿至少发展 1 项符合其年龄特点的运动技能。

6.4.3 心理健康教育

6.4.3.1 幼儿园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6.4.3.2 幼儿园关注教职员工和幼儿心理健康,采用多种形式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应达到以下要求:

——针对教职员工主要心理健康问题,每学期至少开展 1 次教职员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或讲座;

——每班每学期至少开展 1 次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或讲座。

6.4.3.3 幼儿园为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配合心理医生开展心理健康干预。

6.4.4 健康主题活动

6.4.4.1 幼儿园全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主题明确、形式新颖、幼儿参与度高的健康主题活动,并配合使用健康教育材料。

6.4.4.2 幼儿园重视教职员工健康素养发展,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参加健康教育活动。

6.4.5 健康行为习惯

幼儿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具体内容见《深圳市成年人、中学生、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深圳市学龄前儿童健康素养》。

6.5 社会互动

6.5.1 家园互动

6.5.1.1 幼儿园每年至少邀请家长参与 1 次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

6.5.1.2 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传递科学育儿知识和健康促进幼儿园活动信息。

6.5.1.3 家长主动为提高幼儿健康素养提供家庭健康支持。家庭健康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体育锻炼、创设温馨的人际环境、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5.2 社区健康支持

6.5.2.1 幼儿园争取政府和社区支持,共享体育文化场地、设施等资源。

6.5.2.2 幼儿园周围环境清洁安静,有明显的交通警示标识。

6.5.2.3 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幼儿参加 1 次社区健康实践,应覆盖到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级。

6.5.2.4 幼儿园每年至少邀请社区相关人员参与 1 次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

6.6 建设效果

6.6.1 目标人群测评

测评幼儿家长和教职员工对健康促进工作支持、理解及满意度情况。

6.6.2 健康素质评价

评价幼儿和教职员工健康素质状况,评价结果应达到以下要求:

——幼儿健康素养水平在基线调查基础上提高 20%;

——幼儿常见疾病发生率在原有基础上有所下降;

——教职员工健康素养水平在基线调查基础上提高 20%;

——教职员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在基线调查基础上提高 20%;

——教职员工肥胖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 5%。

6.6.3 特色案例

幼儿园有特色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案例。

7 评价结果

7.1 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得分率应达到 70%。

7.2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全市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结果进行确认。

附录 A

(资料性)

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指标权重分配表

表A.1给出了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的6项一级指标和20项二级指标及对应的权重。

表 A.1 健康促进幼儿园评价指标权重分配表

参考 文献

[1] GB/T 18206—2011 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

[2] JGJ 39—2016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 年版)

[3] WS/T 495—2016 健康促进学校规范

[4] WS/T 699—2020 人群聚集场所手卫生规范

[5] DB11/T 1325—2016 健康促进学校评定规范

[6] DB4403/T 202.2—2021 公共洗手设施配置指南第 2 部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

[7]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20 号.2001年

[8] 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 76 号.2010 年

[9] 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5 号.2012年

[10]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教基二〔2012〕4 号.2012

年

[11] 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9 号.2016 年

[12] 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 号.2017 年

[1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司.关于 2019 年度全国健康促进县区技术评估的补充通知.2020 年

[14]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 号.2021年

[1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 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24〕191 号.2024 年

[1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将“健康素养 66 条 ”纳入学校健康教育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24〕17 号.2024 年

[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

[18]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的通知:粤教基〔2023〕4号.2023 年

[19] 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成年人、中学生、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深圳市卫生局公告 2008 年第 1 号.2008 年

[20] 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健康促进场所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健促〔2017〕26 号.2017 年

[21] 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健促〔2018〕17 号.2018 年

[22]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估标准的通知:深卫健家妇〔2020〕2 号.2020 年

[23] 健康深圳推进委员会.健康深圳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深圳行动(2021—2030 年)的通知:健康深圳〔2021〕2 号.2021 年

[24]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六号).2022 年

[25]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九号).2022 年

[26] 深圳市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关于

印发深圳市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 年

[27]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编.健康教育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指南及解读[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21.01.

[28] 李长宁主编.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南及适宜技术[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10.

[29] 卫生部编.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05.

[30] 中国营养学会编.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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