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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1851-2025 陈皮生产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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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50/T 1851—2025

  陈皮生产技术规程

  2025-08-15发布

  2025-11-15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重庆市地方标准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重庆霆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翔、何强、张海彬、聂青玉、张文玲、付勋、任风鸣、许彦、张艳、朱晓富、冯婷婷、熊春梅、骆世平。

  DB50/T 185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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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皮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陈皮的术语与定义、采收、鲜果要求、加工工艺、标志与包装、运输、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陈皮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 一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陈皮 tangerine peel

  芸香科植物橘(Citrus reticulata Blanco)及其栽培变种(主要为大红袍C. reticulata Blanco ‘Dahongpao’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 一部中记载的其他变种)的果皮经加工而成的干制品,按采收加工时果实成熟度可分为青皮、微红皮和大红皮。

  4 采收

  根据加工要求,选择晴天适时采摘青果、微红果、大红果。采用两剪法,用圆头型采果剪将果实从果柄处剪下,再剪平果蒂,然后放在清洁卫生的塑料筐等用具中并及时运转,避免果皮表面机械损伤。

  5 鲜果要求

  果型整齐、无萎蔫,果面新鲜光洁,具备果实相应成熟度应有的色泽,着色均匀一致,无腐败果和病、虫果,日灼、机械损伤导致单果斑点不得超过 2 个,且斑点直径≤1.0 mm;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2 和 GB2763 的要求。

  6 加工工艺

  6.1 场地和设备

  应符合 GB 14881的要求,应具备加工、晒制及贮存等场所,应具备剥(切)果皮、干燥、包装、晾晒等设备设施。

  DB50/T 185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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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工艺流程

  陈皮加工的工艺见图1。

  拣选→清洗→开皮→软皮→造型→干燥→贮存

  图

  1 陈皮加工工艺

  6.3 拣选

  采用人工或分选机拣选、剔除不符合要求果。

  6.4 清洗

  采用人工或鼓泡清洗机等清洗至表面洁净,自然摊晾或机械吹干除去果实表面水分,清洗用水应符合 GB 5749要求。

  6.5 开皮

  采用对称二刀法、正三刀法或其它开皮方法,尽量保持果皮完整;对称二刀法应果蒂朝上,从果肩两边对称反向弧划两刀,留果顶部相连,三瓣剥开;正三刀法为果蒂朝下,从果顶向果蒂纵划三刀,留果蒂相连,三瓣剥开。

  6.6 软皮

  采用自然晾晒、烘干机干燥(≤45 ℃)等方法使果皮失水,质地变软至可顺利造型。

  6.7 造型

  采用翻皮或者切丝工艺。翻皮宜采用人工或机械翻皮,使橘白向外,避免果皮破损;切丝宜采用切皮机,切成宽度3 mm~9 mm的丝。

  6.8 干燥

  6.8.1 晒干

  应选择晴朗、干燥天气,将已造型果皮置于晾晒容器或晒场上晾晒干燥至水分含量≤12 %。

  6.8.2 晾干

  应选择干燥、遮阴、通风处,将已造型果皮自然晾干至水分含量≤12 %。

  6.8.3 烘干

  宜采用热风或热泵烘干设备干燥至水分含量≤12 %,干燥温度宜选择35 ℃~45 ℃。

  6.9 贮存

  6.9.1 贮存场所

  宜选择地势较高、干燥通风、周边无污染和异味贮存场所,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宜有送、抽风和抽湿设施;入贮前应先对贮存场所进行检查,做好清洁、杀虫和消毒处理工作。

  6.9.2 贮存容器

  宜采用塑料袋制品,应符合 GB 4806.7的要求。

  6.9.3 过程管理

  贮存过程应保持贮存场所温度≤35 ℃,相对湿度≤70 %,及时送风和抽湿。

  6.9.4 堆放

  产品应按日期、批次、等级做好标记,并分垛码放,垛间距≥0.5 m。贮存场所地面要有垫板,货物应离地、离墙、离顶堆放,与库房内墙、顶以及各种设备、设施的间距≥0.3 m,与地面间距≥0.1 m。

  DB50/T 185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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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5 防虫防霉

  定期检查,适时翻堆、反晒,防止烧皮、虫蛀、霉变。防虫宜采用生物防治方法,生物防虫制剂应无毒、无残留以及无残味。

  7 标志与包装

  7.1 标志

  包装标签应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贮存条件、陈化年份等内容。包装箱标识标志应符合GB/T 191相关规定。

  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内包装材料包括塑料制品、玻璃制品、金属制品及复合包装材料等,外包装材料包括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等,均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异味和不影响产品质量。

  8 运输

  运输工具宜采用厢式货车,内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雨,不能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载。

  9 档案管理

  应建立健全过程生产管理档案和制度。加工管理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等要有专人专柜保管。记录包括种植生产过程,产地、年份、采摘时间、开皮时间、贮存场所温湿度、翻晒时间等内容,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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