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2037-2023 便携式溶出伏安法重金属检测仪校准规范
资料介绍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镉、铅、铜元素的便携式溶出伏安法重金属检测仪的校准。
本规范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写。本规范与JJF1565—2016 《重金属水质在线分析仪校准规范》区别在于:前者适用于实验室或现场使用的便携式溶出伏安法重金属检测仪,后者适用于水质自动监测站房的重金属在线水质监测仪或分析仪。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写。本规范与JJF1565—2016 《重金属水质在线分析仪校准规范》区别在于:前者适用于实验室或现场使用的便携式溶出伏安法重金属检测仪,后者适用于水质自动监测站房的重金属在线水质监测仪或分析仪。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相关资料
- JJF(浙) 1096-2025 药物溶出度仪校准规范
- JJF(浙) 1209-2025 电子吊秤校准规范(载荷测量仪法)
- JJF(浙) 1210-2025 激光平直度测量仪校准规范
- JJF(浙) 1211-2025 大气颗粒物水溶性离子成分在线分析仪校准规范
- JJF(浙) 1212-2025 金属线纹测量仪校准规范
- JJF(浙) 1213-2025 蓄电池内阻测试仪校准规范
- JJF(浙) 1214-2025 全自动材料生物降解测试系统校准规范
- JJF(浙) 1215-2025 水泥安定性试验用沸煮箱校准规范
- JJF(浙) 1216-202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校准规范
- JJF(浙) 1217-2025 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校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