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719-2025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资料介绍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燃料消耗量限值………………………………………………………………………………………… 1
5 测量方法………………………………………………………………………………………………… 4
附录A(规范性) 车辆核查项目………………………………………………………………………… 9
JT/ T 719—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 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替代JT/ T 719—2016《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与JT/ T 719—2016 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术语“营运货车”的定义(见3. 1,2016 年版的3. 1);
———增加了燃料消耗量限值指标(见4. 1);
———更改了车辆总质量的分段范围和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汽油营运货车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与
相应总质量柴油营运货车限值的换算要求(见4. 2,2016 年版的第4 章);
———更改了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实施时间要求(见表1、表2、表3,2016 年版的表1、表2、表3);
———增加了单位额定载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见4. 3);
———增加了牵引货车(列车)试验时的挂车选型要求(见5. 2. 7);
———更改了等速工况试验方法中手动变速器的选择要求,并增加了手自一体变速器挡位的选择要
求(见5. 3. 1. 1,2016 年版的5. 3. 1. 1);
———更改了加速行驶工况试验方法中自动变速器挡位选择要求,增加了自动变速器(含手自一体
变速器)挡位的选择要求(见5. 3. 2. 1、5. 3. 2. 2,2016 年版的5. 3. 2. 1、5. 3. 2. 2);
———更改了怠速试验前对发动机转速的要求(见5. 3. 3,2016 年版的5. 3. 3);
———更改了营运货车满载综合燃料消耗量时间权重系数(见5. 5. 1,2016 年版的5. 5. 1);
———更改了“单位货物周转量”为“单位额定载质量”,并更改了试验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说明(见
5. 5. 5,2016 年版5. 5. 5);
———更改了车辆核查项目(见表A. 1,2016 年版的表A. 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SAC/ TC 52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招商
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公高远(北京)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
限公司、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会民、张红卫、宋尚斌、杜宇程、黎浩、王伟、晋杰、刘炜、曾诚、梁晨、韩立波、
张会娜、董国亮、白韶波、朱桂昌、邓国开、李杰、马镇兹、张金瑞、周海超、张磊、刘斌、张晓、沙显舟、
王晓友、蒋怡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 年首次发布为JT 719—2008,2016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Ⅱ
JT/ T 719—2025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最大总质量为3 500 kg ~49 000 kg 的营运货车燃料消耗
量的测评。
本文件不适用于全驱车辆(含越野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T 3730. 1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1 部分:类型
GB/ T 3730. 2 道路车辆 质量 词汇和代码
GB/ T 3730. 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 车辆尺寸
GB/ 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 T 12545. 2 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 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 T 12674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质量参数测量方法
JT/ T 1178. 2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 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
3 术语和定义
GB/ T 3730. 1 ~3730. 3 和JT/ T 1178. 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营运货车 commercial vehicle for cargos transportation
用于经营性货物运输的汽车、半挂牵引车(列车)、牵引货车(列车)。
3.2
牵引货车 towing truck
具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的货车。
4 燃料消耗量限值
4. 1 燃料消耗量限值指标
营运货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指标包括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和单位额定载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
限值。
1
JT/ T 719—2025
4. 2 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柴油货运汽车(单车)、柴油自卸汽车(单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单车)、柴油半挂牵引车和牵引
货车的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分别按表1、表2、表3 取值。汽油营运货车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为相应
总质量柴油营运货车限值的1. 2 倍(取值按GB/ 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后1 位)。
表1 柴油货运汽车(单车)a 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车辆总质量T
kg
第五阶段b
L/100 km
第六阶段b
L/100 km
3 500 < T≤4 500 12. 7 11. 8
4 500 < T≤8 000 17. 8 16. 6
8 000 < T≤12 000 20. 5 19. 1
12 000 < T≤18 000 23. 8 22. 1
18 000 < T≤25 000c 30. 7 28. 6
25 000 < T≤31 000d 33. 0 30. 7
a 包括未牵引挂车时的牵引货车。
b 对于新申请车型配置,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限值;对于已经列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
型表的车型,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2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五阶段,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
c 对于三轴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车辆,总质量最大限值为26 000 kg。
d 对于四轴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车辆,总质量最大限值为32 000 kg。
表2 柴油自卸汽车(单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单车)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车辆总质量T
kg
第五阶段a
L/100 km
第六阶段a
L/100 km
3 500 < T≤8 000 19. 6 18. 2
8 000 < T≤12 000 22. 0 20. 5
12 000 < T≤18 000 24. 4 22. 7
18 000 < T≤25 000b 32. 6 30. 3
25 000 < T≤31 000c 35. 4 32. 9
a 对于新申请车型配置,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限值;对于已经列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
型表的车型,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2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五阶段,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
b 对于三轴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车辆,总质量最大限值为26 000 kg。
c 对于四轴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车辆,总质量最大限值为32 000 kg。
2
JT/ T 719—2025
表3 柴油半挂牵引车(列车)和牵引货车(列车)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列车总质量T
kg
第五阶段a
L/100 km
第六阶段a
L/100 km
T≤27 000 32. 4 30. 1
27 000 < T≤36 000 33. 7 31. 3
36 000 < T≤43 000 40. 2 37. 4
43 000 < T≤49 000 42. 7 39. 7
a 对于新申请车型配置,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限值;对于已经列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
型表的车型,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2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五阶段,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
4. 3 单位额定载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柴油货运汽车(单车)、柴油自卸汽车(单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单车)、柴油半挂牵引车和牵引
货车单位额定载质量的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分别按表4、表5、表6 取值。汽油营运货车单位额定载
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为相应总质量柴油营运货车限值的1. 2 倍(取值按GB/ 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
后2 位)。
表4 柴油货运汽车(单车)a单位额定载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车辆总质量T
kg
第五阶段b
L/ (t·100 km)
第六阶段b
L/ (t·100 km)
3 500 < T≤4 500 14. 12 13. 13
4 500 < T≤8 000 5. 29 4. 92
8 000 < T≤12 000 4. 30 4. 00
12 000 < T≤18 000 2. 81 2. 61
18 000 < T≤25 000c 2. 49 2. 32
25 000 < T≤31 000d 2. 30 2. 14
a 包括未牵引挂车时的牵引货车。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燃料消耗量限值………………………………………………………………………………………… 1
5 测量方法………………………………………………………………………………………………… 4
附录A(规范性) 车辆核查项目………………………………………………………………………… 9
JT/ T 719—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 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替代JT/ T 719—2016《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与JT/ T 719—2016 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术语“营运货车”的定义(见3. 1,2016 年版的3. 1);
———增加了燃料消耗量限值指标(见4. 1);
———更改了车辆总质量的分段范围和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汽油营运货车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与
相应总质量柴油营运货车限值的换算要求(见4. 2,2016 年版的第4 章);
———更改了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实施时间要求(见表1、表2、表3,2016 年版的表1、表2、表3);
———增加了单位额定载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见4. 3);
———增加了牵引货车(列车)试验时的挂车选型要求(见5. 2. 7);
———更改了等速工况试验方法中手动变速器的选择要求,并增加了手自一体变速器挡位的选择要
求(见5. 3. 1. 1,2016 年版的5. 3. 1. 1);
———更改了加速行驶工况试验方法中自动变速器挡位选择要求,增加了自动变速器(含手自一体
变速器)挡位的选择要求(见5. 3. 2. 1、5. 3. 2. 2,2016 年版的5. 3. 2. 1、5. 3. 2. 2);
———更改了怠速试验前对发动机转速的要求(见5. 3. 3,2016 年版的5. 3. 3);
———更改了营运货车满载综合燃料消耗量时间权重系数(见5. 5. 1,2016 年版的5. 5. 1);
———更改了“单位货物周转量”为“单位额定载质量”,并更改了试验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说明(见
5. 5. 5,2016 年版5. 5. 5);
———更改了车辆核查项目(见表A. 1,2016 年版的表A. 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SAC/ TC 52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招商
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公高远(北京)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
限公司、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会民、张红卫、宋尚斌、杜宇程、黎浩、王伟、晋杰、刘炜、曾诚、梁晨、韩立波、
张会娜、董国亮、白韶波、朱桂昌、邓国开、李杰、马镇兹、张金瑞、周海超、张磊、刘斌、张晓、沙显舟、
王晓友、蒋怡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 年首次发布为JT 719—2008,2016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Ⅱ
JT/ T 719—2025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最大总质量为3 500 kg ~49 000 kg 的营运货车燃料消耗
量的测评。
本文件不适用于全驱车辆(含越野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T 3730. 1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1 部分:类型
GB/ T 3730. 2 道路车辆 质量 词汇和代码
GB/ T 3730. 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 车辆尺寸
GB/ 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 T 12545. 2 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 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 T 12674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质量参数测量方法
JT/ T 1178. 2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 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
3 术语和定义
GB/ T 3730. 1 ~3730. 3 和JT/ T 1178. 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营运货车 commercial vehicle for cargos transportation
用于经营性货物运输的汽车、半挂牵引车(列车)、牵引货车(列车)。
3.2
牵引货车 towing truck
具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的货车。
4 燃料消耗量限值
4. 1 燃料消耗量限值指标
营运货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指标包括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和单位额定载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
限值。
1
JT/ T 719—2025
4. 2 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柴油货运汽车(单车)、柴油自卸汽车(单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单车)、柴油半挂牵引车和牵引
货车的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分别按表1、表2、表3 取值。汽油营运货车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为相应
总质量柴油营运货车限值的1. 2 倍(取值按GB/ 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后1 位)。
表1 柴油货运汽车(单车)a 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车辆总质量T
kg
第五阶段b
L/100 km
第六阶段b
L/100 km
3 500 < T≤4 500 12. 7 11. 8
4 500 < T≤8 000 17. 8 16. 6
8 000 < T≤12 000 20. 5 19. 1
12 000 < T≤18 000 23. 8 22. 1
18 000 < T≤25 000c 30. 7 28. 6
25 000 < T≤31 000d 33. 0 30. 7
a 包括未牵引挂车时的牵引货车。
b 对于新申请车型配置,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限值;对于已经列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
型表的车型,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2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五阶段,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
c 对于三轴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车辆,总质量最大限值为26 000 kg。
d 对于四轴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车辆,总质量最大限值为32 000 kg。
表2 柴油自卸汽车(单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单车)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车辆总质量T
kg
第五阶段a
L/100 km
第六阶段a
L/100 km
3 500 < T≤8 000 19. 6 18. 2
8 000 < T≤12 000 22. 0 20. 5
12 000 < T≤18 000 24. 4 22. 7
18 000 < T≤25 000b 32. 6 30. 3
25 000 < T≤31 000c 35. 4 32. 9
a 对于新申请车型配置,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限值;对于已经列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
型表的车型,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2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五阶段,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
b 对于三轴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车辆,总质量最大限值为26 000 kg。
c 对于四轴车,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车辆,总质量最大限值为32 000 kg。
2
JT/ T 719—2025
表3 柴油半挂牵引车(列车)和牵引货车(列车)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列车总质量T
kg
第五阶段a
L/100 km
第六阶段a
L/100 km
T≤27 000 32. 4 30. 1
27 000 < T≤36 000 33. 7 31. 3
36 000 < T≤43 000 40. 2 37. 4
43 000 < T≤49 000 42. 7 39. 7
a 对于新申请车型配置,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限值;对于已经列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
型表的车型,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2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五阶段,18 个月后开始实施第六阶段。
4. 3 单位额定载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柴油货运汽车(单车)、柴油自卸汽车(单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单车)、柴油半挂牵引车和牵引
货车单位额定载质量的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分别按表4、表5、表6 取值。汽油营运货车单位额定载
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为相应总质量柴油营运货车限值的1. 2 倍(取值按GB/ 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
后2 位)。
表4 柴油货运汽车(单车)a单位额定载质量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
车辆总质量T
kg
第五阶段b
L/ (t·100 km)
第六阶段b
L/ (t·100 km)
3 500 < T≤4 500 14. 12 13. 13
4 500 < T≤8 000 5. 29 4. 92
8 000 < T≤12 000 4. 30 4. 00
12 000 < T≤18 000 2. 81 2. 61
18 000 < T≤25 000c 2. 49 2. 32
25 000 < T≤31 000d 2. 30 2. 14
a 包括未牵引挂车时的牵引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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