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603-2025 社会生活噪声管理技术规范 客货流集中区域
资料介绍
《DB4403/T 603-2025 社会生活噪声管理技术规范——客货流集中区域》是深圳市针对商业步行街、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及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噪声管理技术标准,旨在通过科学规划、责任明确和行为管控降低噪声污染。以下是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深圳市内商业步行街、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购物中心等客货流集中区域,重点关注周边存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如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的场所。
2. 术语定义
- 客货流集中区域:人员、车辆、货物流动频繁的商业场所,包括商业步行街、农贸市场等。
- 噪声敏感建筑物:需保持安静的居住、医疗、教育类建筑。
- 固定设备:长期安装的暖通、给排水等设备(如空调、冷却塔、发电机等)。
3. 总体要求
- 责任划分: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商户及顾客需共同承担降噪责任。
- 规划原则:避免客货流区域与敏感区混杂,必要时开展噪声专项论证。
- 排放标准:区域内设备噪声需符合《GB 22337》限值。
4. 相关主体责任
- 建设单位: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布局,优先隔声设计。
- 运营单位:
- 制定噪声管理方案(业态布局、营业时间、行为规范等)。
- 维护公用设备(冷却塔、风机等),培训商户及员工。
- 协助调解噪声纠纷。
- 商户:
- 遵守营业时间,规范经营行为(如音响音量控制)。
- 自有设备降噪维护(如减振处理)。
- 顾客:避免高声喧哗。
5. 场地规划与布局
- 业态布设:
- 高噪声业态(肉档、运动类)需与安静业态分离,远离敏感区。
- 禁止在居住建筑内设置酒吧、歌舞厅等重低音乐响业态。
- 通道设置:
- 人车分流,使用低噪声路面材料,设置禁鸣标志。
- 停车场与装卸区: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区停放,优先设置地下装卸区。
- 垃圾转运点远离敏感区,优化收运路线。
6. 行为管控
- 广告宣传:
- 禁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功率应<5W,室内合理布置。
- 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7:00)避免音响宣传。
- 装卸与垃圾清运:
- 车辆限速(<5km/h)、熄火卸货、轻拿轻放。
- 使用低噪声设备(如液压起降系统、胶轮推车)。
- 操作人员培训,减少喧哗。
7. 噪声治理措施
- 设备选型:优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如橡胶垫、隔振套管)。
- 传播路径控制:
- 高振动设备(冷冻机、肉档操作台)加装减振装置。
- 装卸区设置隔声屏障或移动围挡。
- 智能管理:
- 车流密集区设置鸣笛声呐提醒系统。
- 敏感区侧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与显示屏,实时反馈数据。
8. 共建共治机制
- 纠纷调解:鼓励协商解决,通过调整营业时间、使用定向音响等技术手段化解矛盾。
- 公众参与:运营单位建立意见反馈渠道(如线上平台),定期收集居民与顾客建议,持续改进管理。
9. 其他要点
- 时间限制:明确中午、夜间为噪声严控时段。
- 技术引用:参考《GB 3096》《GB/T 21720》等标准,结合《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
意义:该标准通过全链条管理(规划、责任、行为、技术)降低客货流集中区域噪声,保障居民声环境权益,为深圳市建设宁静城市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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