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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YKJ 7-2015 管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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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Q/ZYKJ 7-2015 管道通》企业标准(浙江源敏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内容可以详细总结如下:

​1. 标准基本信息​

  • ​备案信息:​​ 备案号 Q330327.Y44.7004-2015,备案日期 2015年11月30日,有效期至 2018年11月29日。
  • ​标准编号:​​ Q/ZYKJ 7-2015。
  • ​产品名称:​​ 管道通。
  • ​起草发布:​​ 由浙江源敏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李祖敏为主要起草人。于2015年11月20日首次发布,2015年12月10日起实施。
  • ​起草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 ​标准范围:​
    • 适用于疏通下水管道中因毛发、油垢、蔬菜渣等​​有机杂质​​堵塞淤积的管道通产品。
    • ​明确排除​​适用于疏通由塑料、石子等​​非金属硬物​​引起堵塞的情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列出了执行本标准时必须配套使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
    •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
    • 陶瓷砖相关标准 (GB/T 3810.13, GB/T 4100)
    • pH值测定 (GB/T 6368)
    • 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相关标准 (GB/T 13173-2008, GB/T 15818, QB/T 2117-1995)
    • 定量包装管理 (JJF 1070, 国家质检总局令[2005]第75号令)

​3. 术语与定义​

  • 明确定义 ​​“管道通”​​ 为:以氢氧化钠为主要成份,用于分解管道中毛发、油垢、蔬菜渣等有机杂质,达到疏通管道目的一种清洁用品。

​4. 要求​

  • ​4.1 原材料要求:​
    • 使用的原材料应​​无毒、无害​​。
    • 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应不低于90%​​。
    • ​禁用​​四聚丙烯烷基苯磺酸盐、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等对环境不安全的表面活性剂。
  • ​4.2 感官要求 (表1):​
    • ​外观:​​ 均匀固体颗粒状或片状,无结团(若结团,手轻压即松散也算合格)。
    • ​色泽:​​ 白色或乳白色。
    • ​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气味,无异味。
  • ​4.3 理化指标 (表2):​
    • ​表观密度:​​ ≥ 0.7 g/cm³。
    • ​pH值 (10g/L水溶液, 25℃):​​ ≥ 10。
    • ​总碱的质量分数 (以NaOH计):​​ ≥ 40.0%。
    • ​腐蚀性:​​ Z30铸铁外观腐蚀级别 ≤ 1级(依据QB/T 2117-1995,3%试液,25℃浸泡2h)。
    • ​稳定性:​
      • ​耐热:​​ (40±2)℃放置24h,无熔化、粘结和变色现象。
      • ​耐寒:​​ (-5±2)℃放置24h,无凝结和变色现象。
  • ​4.4 定量包装:​
    • 小包装净含量必须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2005]第75号令)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 ​5.1 原材料:​
    • 禁用表面活性剂定性:按 GB/T 13171.1-2009 附录 B。
    • 生物降解度:按 GB/T 15818。
  • ​5.2 感官要求:​​ 目测观察。
  • ​5.3 理化指标:​
    • 表观密度:按 GB/T 13173-2008 第13章。
    • pH值:按 GB/T 6368 (10g/L水溶液,25℃,搅拌下测定)。
    • ​总碱质量分数 (滴定法):​
      • ​原理:​​ 盐酸中和滴定,甲基橙指示终点。
      • ​试剂:​​ 0.5 mol/L HCl标准溶液,甲基橙指示剂。
      • ​操作:​​ 称样溶解后,甲基橙指示,HCl滴定至橙色。
      • ​计算:​​ X(%) = (C * V * 0.040 / m) * 100 (C: HCl浓度, V: HCl体积(ml), m: 样品质量(g), 0.040: NaOH毫摩尔质量)。
    • 腐蚀性:按 QB/T 2117-1995 5.6.5.2 (3%试液,25℃±2℃,浸泡2h)。
    • 稳定性:
      • 耐热:样品瓶密封于(40±2)℃保温箱24h,恢复室温观察。
      • 耐寒:样品瓶密封于(-5±2)℃冰箱24h,恢复室温观察。
  • ​5.4 净含量:​​ 按 JJF 1070。

​6.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 ​出厂检验:​​ 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表面活性物含量、pH值、稳定性及净含量。
    • ​型式检验:​​ 项目为第4章所有要求(原材料已知性能可不检)。需进行型式检验的情形包括:新产品鉴定、重大工艺/配方变更、定期检验、停产恢复、质量波动、监管部门要求。
  • ​6.2 组批与抽样:​
    • 以同条件生产的同一类型、规格、批号的产品组成交付批。
    • 根据批量大小确定抽样箱数(表3)。
    • 从每箱随机抽取样品,混匀后分三份(交收双方各一份,仲裁一份)。
    • 小包装验收合格判定率为5%。
  • ​6.3 判定规则:​
    • 按GB/T 8170修约值比较法判定。
    • 一项不合格可双倍抽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批不合格。
    • 争议可申请仲裁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 ​7.1 标志:​
    • ​小包装:​​ 需包含产品名称/商标、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批号及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净含量、性能/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者名称地址。
    • ​大包装:​​ 需包含产品名称/商标、装箱日期/批号、小包装净含量及件数、毛重/尺寸、安全储运标记、生产者名称地址。
  • ​7.2 包装:​
    • ​小包装:​​ 瓶装需密封防漏,其他包装需保证质量;应有合格标志;图示标志符合GB/T 191。
    • ​大包装:​​ 保护小包装;产品排放整齐;箱内附合格证明。
  • ​7.3 运输:​​ 轻拿轻放,防日晒、雨淋、受潮。禁止抛掷、倒置、坐压、踩踏、堆压重物。
  • ​7.4 贮存:​​ 储于-10℃至40℃的通风干燥库房,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堆垛高度适当,做好防潮。禁止在大包装上踩踏堆压重物。
  • ​7.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之日起五年​​。

​总结核心要点:​

  1. ​产品定义:​​ 强碱性(NaOH≥40%)疏通剂,针对有机堵塞物(毛发、油垢、菜渣),​​不适用​​于硬物堵塞。
  2. ​核心要求:​​ 高碱含量、高pH值、低腐蚀性(对铸铁)、良好的物理稳定性(密度、耐热耐寒)。
  3. ​环保要求:​​ 原材料无毒无害,禁用特定不环保表面活性剂,要求生物降解度≥90%。
  4. ​质量控制:​​ 明确规定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抽样方案、判定规则,确保产品一致性。
  5. ​标识信息:​​ 对小包装和大包装的标志内容有详细规定,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
  6. ​储运条件:​​ 强调了运输和储存的温湿度要求及操作规范,以保证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
  7. ​保质期:​​ 明确在合规储运和包装完好条件下,​​保质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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