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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502-2024 海上移动平台逃生和救生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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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100CCSE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6502—2024

  代替SY/T 6502—2017

  海上移动平台逃生和救生安全规范

  The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escape and lifesavingof offshore floatingplatform

  2024-09-24发布2025-03-24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SY/ T6502—2024

  目次

  前 言 Ⅱ

  1 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逃生通道 1

  4.1一般要求 1

  4.2 生活区域逃生通道 1

  4.3工作区域逃生通道 2

  4.4井架逃生装置 2

  5应急信号与应急通信系统 2

  5.1应急信号 2

  5.2应急通信系统 2

  6 应急救逃生设备与设施 3

  6.1一般要求 3

  6.2 救逃生设备检查 3

  7应变部署 3

  附录A (规范性)救逃生设备检查 4

  参考文献 7

  SY/T650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Y/T6502—2017《海上石油设施逃生和救生安全规范》,与SY/T 6502—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的表述(见第1章,2017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逃生通道一般要求(见4.1,2017年版的3.1);

  c) 更改了工作区域逃生通道要求(见4.3,2017年版的3.3);

  d) 删除了逃生通道的维护与保养(见2017年版的3.4);

  e) 增加了井架逃生装置(见4.4);

  f)更改了应急信号(见5.1,2017年版的5.1);

  g) 增加了应急通信系统(见5.2);

  h) 删除了遇险信号的维护与保养(见2017年版的5.2);

  i)更改了应急救逃生设备与设施一般要求(见6.1,2017年版的4.1);

  j)更改了救逃生设备检查要求(见6.2,2017年版的4.2);

  k)删除了救生设备检验(见2017年版的4.3);

  1)删除了救生设备报废(见2017年版的4.4);

  m) 更改了应变部署要求(见第7章,2017年版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PSC/TC2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井控与QHSE监督管理中心、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油气集输公司、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磊、吕冯君、兰进、李富荣、赵业新、王兴宇、王一璠、徐向前、魏忠华、王玉虎、李秉磊、刘欢、李建政。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0年首次发布为SY6502—2000,2010年第一次修订,2017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海上移动平台逃生和救生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活动的海上移动平台逃生通道、应急信号与应急通信系统、应急救逃生设备与设施和应变部署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天然气行业自营或依法对外合作经营的海上移动钻井、修井、采油、储油、生活支持等平台逃生和救生设备的配备、检查及检验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543救生烟火信号

  SY/T6633海上石油设施应急报警信号指南

  海上移动式平台技术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3年第4号公告

  海上移动式平台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3年第5号公告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中国船级社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逃生通道

  4.1一般要求

  4.1.1海上移动平台逃生通道应符合《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的规定。

  4.1.2逃生通道应设有供白天和夜晚易干识别的明显指示标识.且无污损、无遮挡

  4.1.3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

  4.1.4逃生通道沿线所有出口的门应易于外开且随时可用。

  4.1.5下列处所应设置充足的应急照明:

  a)所有工作和休息区域;

  b) 逃生通道、出口处;

  c)集合站、救生艇、筏处及直升机登乘处。

  4.2生活区域逃生通道

  生活区域的逃生通道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若无线电室没有直接通往开敞甲板的出口,则该室应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可以是足够尺寸的舷窗或窗。

  b) 中央控制室除设有通往生活区的出口外,还应设置直接通往开敞甲板的出口。

  c) 生活区域的逃生通道应用灯或荧光条进行标识,如用灯进行标识,应从应急电源供电;灯或荧光条应设置在甲板以上不超过300mm(从灯或荧光条最低处测量)的高度且易于辨识。

  4.3工作区域逃生通道

  工作区域的逃生通道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钻台、油气生产区、原油储存区、各层甲板等工作区域均应设置两条互相远离的逃生通道。

  b)最低开敞甲板以下,主要的逃生通道应是梯道,另一条可以是围壁通道或梯道;最低开敞甲板以上,逃生通道应是通往开敞甲板的梯道或门,或两者的结合。

  4.4井架逃生装置

  4.4.1设有井架的海上移动平台应安装井架逃生装置。井架逃生装置仅可作紧急状况下井架高处作业人员逃生时使用,不应作其他用途。

  4.4.2井架逃生装置安装、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规定,不应自行对井架逃生装置进行任何改动,更换损坏的部件或整个装置应由生产厂家或经其培训合格的人员完成。

  4.4.3井架逃生装置使用人员应经现场培训合格。

  4.4.4井架逃生装置每次只能供一人使用且不应超过装置最大载荷,随身物品做好固定,防止落物伤人。

  4.4.5井架逃生装置导向绳下部锚点应固定牢固,落点平整、铺设缓冲垫,无障碍物。

  4.4.6日常检查包括:导向绳应确保绳体无腐蚀、断丝,保持清洁,不应有油污并远离热源,导向绳附近不应有阻碍物;缓降器应无松动部分、变形或损坏,否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缓降器绳索应保持状态良好;安全带应完好无损。

  4.4.7 井架逃生装置投用后,使用期限满一年或累计下滑距离达到1000m 时,应由生产厂家或制造商授权单位进行维修检验。

  5应急信号与应急通信系统

  5.1应急信号

  5.1.1海上移动平台的应急信号设施按照《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和SY/T6633的要求配备。

  5.1.2海上移动平台日常、每月和拖航前,对信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齐全和正常使用。

  5.1.3应急无线电示位标应存放在适当的位置,附近不应堆放物品,避免污染和腐蚀,确保随时可用。

  5.1.4每座平台应配备不少于12支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和2支船用橙色烟雾信号,信号应符合GB/T4543的要求,并应存放在中央控制室或其附近没有热源的地方。

  5.1.5海上移动平台拖航时,应配备不少于6支手持火焰信号。

  5.2应急通信系统

  5.2.1海上移动平台至少应配备应急无线电示位标1台、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3台、搜救雷达应答器2台等应急通信设备。

  5.2.2海上移动平台使用的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如使用可替换电源,应配备一个专门的主电池,供遇 险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池应配备一个不可替换的封条,以表明其未被使用。

  5.2.3中央控制室、无线电室、应急配电间、消防控制站、应急集合点应设有可靠的通信设备,并在主电源失电情况下仍能工作。

  5.2.4广播系统应与火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有接口,并确保紧急情况下火灾警报、可燃气体泄漏警报、弃平台警报自动触发广播系统。同时广播主站应有切断上述警报、插播语音广播的措施。

  5.2.5海上移动平台应急通信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通信系统配件齐全和正常使用。

  6应急救逃生设备与设施

  6.1一般要求

  6.1.1海上移动平台救生设备的配备与检验,应符合《海上移动式平台检验规则》《海上移动式平台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海上移动平台至少应配备以下救逃生装备:

  ——救生艇、救助艇;

  ——气胀式救生筏;

  ——救生衣;

  ——救生圈;

  ——救生软梯、救生索;

  ——抛绳装置;

  ——正压式呼吸器。

  6.1.2平台应设置具有基本医疗抢救条件的医务室,并应按平台总人数配备常用药品、简易医疗器械、除颤器、急救药箱和一副能将伤员抬入直升机的担架等。寒冷地区平台医务室内或附近应设有供 抢救落水人员用的温水浴盆或淋浴。作业区域含硫化氢时,应配备处理硫化氢中毒的医疗用品、氧气瓶等医疗设施。

  6.2救逃生设备检查

  检查内容应符合附录A 的要求。

  7应变部署

  7.1海上移动平台应编制人员应变部署表,应变部署表应包含应急集合点位置、紧急报警信号、救生设备位置、主要消防设备位置、平台所有人员的救生艇号及救生筏号、所有人员应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动作。

  7.2应变部署表应张贴在平台的显著位置。

  7.3应根据人员应变部署表编制床头卡,应注明应变信号和该床位居住人员乘坐的救生艇(筏)号、应变中的职责等。

  附录A

  (规范性)

  救逃生设备检查

  按照表A.1对救逃生设备进行检查。

  表A.1救逃生设备检查表 检查设备

  名称 检查内容及标准

  救生艇、救助艇 1.每个救生艇、救助艇都标有设施的名称、艇号、船籍港、平台呼号、反光带及定员人数且应清晰可见 2.救生艇、救助艇、吊艇架、释放装置每年应由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救生艇、救助艇检查与维护期间,应挂艇维修安全绳,并在救生艇附近设置“正在维护”或隔离警示标识;救生艇日常待命期间,艇维修安全绳应解除 4.每周检查一次救生艇、救助艇,检查发动机、离合器、螺旋桨及其他功能状态,维护并确保救生艇、救助艇释放装置完好可用 5.每月开展一次救生艇、救助艇属具检查;如有条件,平台检查后可使用一次性封条对饮用水和口粮箱体加封,日常检查箱体完好性,每季度解封,开箱检查属具完好性;应急状态随时启用;救生电台、雷达应答器在有效期内 6.每月检查一次救生艇的压缩空气系统并记录,救生艇压缩空气系统的正常工作压力不得低于预充压力的80% 7.维护救生艇、救助艇升降装置,升降钢丝绳应具有检验证书。钢丝绳五年更换一次,如果发现有腐蚀或有其他损伤,应立即更换。每年对救生艇的维修绳进行检验 8.每季度进行一次救生艇、救助艇收放实验,检查刹车、各限位装置等系统及操作性能。在气象、海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救生艇(救助艇)试航(如条件允许),测试喷淋系统及脱钩装

  置功能,试航期间,守护船应起锚备车待命,做好试航守护工作,并在救生艇、救助艇运转保养记录中登记,纳入平台预防性维护系统 9.救生艇、救助艇登艇周围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障充足的照明,救生艇、救助艇附近张贴救助艇释放和回收的操作规程,在救生艇、救助艇驾驶台附近张贴开艇操作规程,在救生艇、救助艇快速脱钩装置附近张贴操作指南和安全警示,救生艇、救助艇船员应接受人员落水救助培训

  气胀式

  救生筏 1.气胀式救生筏总容量能满足容纳设施上的全部人员,气胀式救生筏配有固定式快速释放架,气胀式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在检验有效期内。静水压力释放器、易断绳连接正确 2.每个救生筏都标有设施的名称、船籍港及定员人数,并且标识明显 3.救生筏存放位置能确保其安全降落水面并有充分照明。在存放处明显位置粘贴救生筏操作图解和须知 4.通往救生筏的逃生路线不得堆放障碍物,并提供充足照明,确保救生筏随时可用 5.每月检查救生筏的外观、筏架、固定绳索、密封圈、束缚绳索、易断绳、静水压力释放器 6.救生筏在海上移动平台台风撤离时应临时固定,海上移动平台在台风过后应解除临时固定 7.每月检查、维护救生筏提升装置(如有)。升降钢丝绳应具有有效检验证书,钢丝绳每五年更换一次,如果发现有腐蚀或其他损伤,应立即更换

  SY/T 6502—2024

  表A.1(续)

  检查设备

  名称 检查内容及标准

  救生衣 1.救生衣按总人数的210%配备,其中:住室内配备100%,救生艇集合点配备100%,平台甲板工作区内配备10%。在水温低于10℃的海域应配备保温救生服,应配备100%的防寒救生服 2.救生衣存放区,如生活楼、救生艇处、工作区和办公室,应有明显的标识 3.演习和工作使用的救生衣,用后及时放回原处 4.救生衣上应标明平台名称、船籍港,反光带应完好 5.每月检查、清点一次救生衣,检查救生衣上配备的海水电池灯、哨子是否完好,海水电池灯是否在有效期内,若丢失、损坏及时补充,清洁脏的救生衣,保持良好的可视度 6.保温救生服使用不超过10年的,每3年进行一次试验和检测;超过10年的,每年进行试验和检测,此试验和检测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救生圈 1.按平台防火控制图配置救生圈,至少配备并合理分布8个救生圈,其中2个带自亮浮灯,4个带自亮浮灯和自发烟雾信号,每个带自亮浮灯和自发烟雾信号的救生圈配备1根可浮救生索 2.每月检查一次救生圈数量、质量(除带自发烟雾信号的救生圈质量应不小于4kg,其他救生圈的质量应不小于2.5kg)、存放位置(垂直放置)、抛投时自亮灯和烟雾信号能够一起脱离。发现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充 3.救生圈应标明平台名及船籍港;救生圈的反光带应均匀贴在四周,以便在救生时识别 4.没有自亮浮灯的救生圈应配备救生绳,救生绳的长度至少为救生圈位置到最低天文潮位海面高度的两倍,满足救生需求且保证状况良好 5.救生圈自亮浮灯、橙色烟雾信号外观状态良好,处于有效期内 6.救生圈应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应有其他任何物品遮盖、阻挡

  救生软梯、救生索 1.主甲板两舷设救生索或救生软梯,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且保持良好的状态,防止老化、霉烂、潮湿、肮脏或油污和损坏等 2.救生索的长度应从悬挂处至最低天文潮水面后仍余300mm,救生索完好无损坏。每季度进行一次承载试验 3.救生软梯的长度应从悬挂处至最低天文潮水面后仍余500mm,每月对救生软梯进行检查,确保卸扣、绳索、踏板完好,每季度进行一次承载试验 4.救生软梯、救生索与海上移动平台甲板连接应牢固可靠 抛绳装置 检查抛绳设备的数量和存放位置,确认在有效期内和随时可用

  正压式

  呼吸器 1.通常情况下,海上移动平台上至少配备15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另外备用空气瓶5套。其中,生活区6套、钻台上6套、钻井液池附近(泥浆舱)2套、机舱1套、录井房2套(录井服务方自备),正压

  式呼吸器的额定供气时间应至少为30min;以上配备为独立配置,与海上移动平台满足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要求配备的消防员装备及生活区内应急逃生呼吸器EEBD不相关 2.所有呼吸设备应妥善储存,呼吸器的气瓶压力应保持在28MPa~30MPa;面罩应气密,状况良好;呼吸器的阀门、压力表工作正常;呼吸器旁应有醒目标识

  SY/T 6502—2024

  表A.1 (续)

  检查设备

  名称 检查内容及标准

  正压式

  呼吸器 3.所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且在每次实操演练及应急演练前后进行检查,每次使用后应做好清洁和消毒。所有正压式呼吸器每年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一次,气瓶每3年做水压试验。各类检查记录、检验报告保存3年 4.正压式呼吸器充气泵应每月检查,运转正常 急救用品 检查平台配备的常用药品、简易医疗器械、急救药箱药品齐全,除颤器附件齐全、电池电力充足,能将伤员抬入直升机的担架完好

  直升机应

  急工具箱 1.各平台应根据作业当地沿海国的要求配备并定期检查直升机应急工具箱,保证配件齐全,直升机应急工具箱注明中英文“直升机应急工具”字样 2.直升机应急工具箱应位于直升机甲板附近,以便于快速取用 3.接机指挥员每次飞行前对直升机应急工具箱内的属具及其完好性进行检查

  SY/T6502—2024

  参考文献

  [1] GB/T 3107 救生圈用自亮浮灯及自发烟雾组合信号

  [2]GB/T4302救生圈

  [3]GB/T4303 船用救生衣

  [4]GB/T9953浸水保温服

  [5] GB/T11626船舶和海上技术吊放式救生艇降放装置

  [6] GB/T20842封闭救生艇技术条件

  [7]GB/T 32081船舶与海上技术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用救生属具

  [8]GB40554.1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9]SY/T6044浅(滩)海石油天然气作业安全应急要求

  [10]SY/T 7028 钻(修)井井架逃生装置安全规范

  [11]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

  [121海上生产设施救生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航行信号设备法定检验指南中国船级社

  [13]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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