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3983-2025 乘用车汽车转向拉杆总成
资料介绍
ICS 43.040.50 CCS T 23
团 体 标 准
T/ZZB 3983—2025
乘用车汽车转向拉杆总成
Automotive steering tie rod assy of passenger cars
2025 - 12 - 20 发布 2025 - 12 - 31 实施
浙江省质量协会 发 布
T/ZZB 3983—2025
T/ZZB 3983—2025
前 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惠全、沈永祥、祁建良、沈仙强、焦治国、周宁、胡春波、潘志强、蒋剑松。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李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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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汽车转向拉杆总成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汽车转向拉杆总成(以下简称拉杆总成)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由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制造的拉杆总成的制造、使用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1 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
GB/T 10125—2021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GB/T 13306 标牌
GB/T 3051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QC/T 648—2015 汽车转向拉杆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QC/T 64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设计研发
4.1.1 应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进行设计、建模以及相关零部件有限元和仿真分析。
4.1.2 应具备快速计算球关节静态强度、屈曲强度、疲劳耐久前期校核等数据的能力。
4.1.3 应采用失效分析方法对产品可靠性进行优化。
4.2 材料和零部件
4.2.1 拉杆总成由球销、壳体、球座、防尘罩、卡圈、盖板、润滑脂、拉杆、螺母等部件组成,其中球销与球座构成拉杆总成的核心摩擦副。
4.2.2 球销应采用屈服强度不小于 720 MPa 的合金钢,并符合 GB/T 3077 的规定。
4.2.3 壳体材料可采用钢材或铝合金,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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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采用钢材时,应选用屈服强度不小于 400 MPa 的中碳钢,并符合 GB/T 699 的规定。
b) 采用铝合金时,应选用屈服强度不小于 310 MPa 的材料,并符合 GB/T 3190 和GB/T 3191 的规定。
4.2.4 润滑脂的温度特性应满足-40 ℃不凝固、+120 ℃不液化,其物理特性应满足与橡胶兼容变化率小的要求。
4.2.5 摩擦副主材料应为聚甲醛塑胶材料,并应加入其它耐磨及自润滑的成分。
4.3 工艺装备
4.3.1 主要零部件应采用专机加工,总成装配等工艺应采用自动化成套装备或生产流水线。
4.3.2 力矩、压入力等关键参数应具备自动化、智能化实时监测能力。
4.3.3 生产过程应采用信息化管理,具备可追溯、查错纠错能力。
4.3.4 锻造生产线关键工序应采用机械臂操作。
4.4 检验检测
4.4.1 应配备力矩测试机和刚度试验机等检测设备。
4.4.2 应具有外观、尺寸精度和球接头总成基本性能的检测能力。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
拉杆总成表面不应有锈斑、划伤、磕碰伤、裂纹、毛刺和松动等缺陷。
5.2 尺寸精度
尺寸精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尺寸精度
5.3 球接头总成基本性能
5.3.1 最大摆角
球接头总成的最大摆角应不小于 38 °。
5.3.2 转动力矩
球接头总成的转动力矩应不大于 5 N ·m。
5.3.3 摆动力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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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接头总成的摆动力矩应不大于5 N ·m。
5.4 球接头总成刚度
5.4.1 球接头总成在加载范围内轴向刚度应不小于 5 kN/mm。
5.4.2 球接头总成在加载范围内径向刚度应不小于 10 kN/mm。
5.5 球接头总成强度
对拉杆总成施加方向机输出载荷,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5.6 球销静态强度
球销断裂或屈服载荷应不小于 15 kN。
5.7 球接头总成耐久性
5.7.1 按 6.8 试验,经 200 万次耐久性试验后,球接头总成不得出现漏油现象,各零件不得有裂纹、断裂等异常情况,球接头总成基本性能应满足产品图样要求。
5.7.2 按 6.8 试验,经耐久性试验后,样件不得渗入泥砂和水,密封腔内的润滑脂不得出现异常情况,密封防尘罩不得出现破损或老化。
5.8 拉杆总成疲劳寿命
按 6.9 试验,经 200 万次以上疲劳寿命试验后,拉杆总成不得出现漏油现象,各零件不得有裂纹、断裂等异常情况。
5.9 拉杆总成静态强度
拉杆总成静态强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拉杆总成静态强度
5.10 耐腐蚀性能
钢材经480 h中性盐雾试验后,产品表面应无红锈。
5.11 禁用物质
拉杆总成所采用材料中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GB/T 30512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设备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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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试验所用设备应满足相关项目试验条件要求,不得对试验样品功能产生不利的影响。耐久性试验的仪器精度应不低于 1.5 级。其余试验项目的仪器精度应不低于 0.5 级。
6.1.2 除另有规定外,其余试验的环境温度为 5 ℃~35 ℃。
6.1.3 产品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制造,其材料、尺寸、热处理及装配状态应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规定,每项试验样品数量不少于 3 件。
6.2 外观
应采用目视法检查。
6.3 尺寸
尺寸精度应采用游标卡尺、千分尺等进行检测。
6.4 球接头总成基本性能
6.4.1 最大摆角
按 QC/T 648—2015 中 5.2.1 的规定进行。
6.4.2 转动力矩
按 QC/T 648—2015 中 5.2.2 的规定进行。
6.4.3 摆动力矩
按 QC/T 648—2015 中 5.2.3 的规定进行。
6.5 球接头总成刚度
按QC/T 648—2015中5.3的规定进行。
6.6 球接头总成强度
按QC/T 648—2015中5.4的规定进行。
6.7 球头销静态强度
按QC/T 648—2015中5.5的规定进行。
6.8 球接头总成耐久性
按QC/T 648—2015中5.6的规定进行。
6.9 拉杆总成疲劳寿命
按QC/T 648—2015中5.7的规定进行。
6.10 拉杆总成静态强度
将拉杆总成安装在相应的试验装置上,拉杆总成的安装、固定和受力应与实车状态一致,试验载荷应符合如下要求:
a) 试验载荷方向:按 QC/T 648—2015 中图 17、图 18 所示;
b) 试验载荷:应匀速地施加静态载荷,加载速度应控制在 100 mm/min 以内。载荷从零开始,直至试件发生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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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耐腐蚀性能
按 GB/T 10125—2021 中 5.2.2 的规定进行。
6.12 禁用物质
按 GB/T 30512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拉杆总成出厂前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按表 3 的规定,所检项目均合格才能出厂,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检验单。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的项目按表3 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 产品定型后,如结构、材料、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客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 正常生产 36 个月内。
7.2.2 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3 件,经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双倍数量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查,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为合格品,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表3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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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续)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产品表面明显部位应标志有下列内容,并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
a) 制造商名称或标识;
b) 产品型号;
c) 制造日期或批号;
d) 可追溯信息。
8.2 包装
8.2.1 产品出厂前须经防锈处理,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2.2 产品表面应使用专用的塑料或发泡防护隔板进行分隔包装,避免产品之间相互摩擦,损伤表面防护层。
8.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碰撞、防重压、防雨雪侵袭。
8.4 贮存
8.4.1 产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雨雪浸淋,贮存场所有遮盖、通风、干燥的场地。
8.4.2 严禁与酸、碱、油等腐蚀性有机溶剂接触,并远离热源 2 m 以上。
8.4.3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为40%RH~80%RH 的环境中。
9 质量承诺
9.1 产品随整车辆装车之日起,10 年或 10 万公里内,如果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或经第三方检验认定的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制造商应负责免费更换。
9.2 若有质量诉求时,制造商应在8 h 内响应,24 h 内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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