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165.1-2025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 第1部分:确认
资料介绍
ICS 03.100.60 CCS L 67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5165.1—2025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 第 1 部分:确认
Data asset management of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 Part 1: Confirmation
2025 - 05 - 06 发布
2025 - 06 - 06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5165.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DB34/T 5165《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第1部分。DB34/T 516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 分:
——第1部分:确认; ——第2部分:使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财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财政厅、数据空间研究院、合肥市财政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 院(安徽省立医院)、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聿律师事务所、上 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白平、王合武、王恒、曹若菊、王佐成、林传文、卜乐灿、刘伟权、操礼庆、 郑海良、韩昆、陆欢欢、金震华、江磊、周民、杜佐岭。
II
引言
DB34/T 5165.1—2025
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 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履行法定职责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积累了大量有 价值的数据资源,这些数据不仅是其高效运作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公共价值的重要资产。为推动行政 事业单位数据资产高效流转、价值释放,对数据资产确认活动制定规则已成为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数 据资产管理活动的首要任务。
DB34/T 5165《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是指导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数据资产管理活动的 基础性标准,拟由四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确认。目的在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确认工作。 ——第2部分:使用。目的在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使用工作。 ——第3部分:保管。目的在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保管工作。 ——第4部分:销毁。目的在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销毁工作。
III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 第 1 部分:确认
DB34/T 5165.1—202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确认流程,以及数据资产梳理、确认、会计核算、登记、生 成台账和取得证书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确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4885 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 GB/T 36344 信息技术 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GB/T 43697 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 data asset of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 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持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 来经济利益流入的数据资源。 [来源:《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确认 confirmation of data asset i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流程和要求识别、确认本单位数据资产的活动。
4 确认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确认的流程应符合附录A。
5 数据资产梳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对合法持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确认备选的数据资产,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但不限于:
a) 数据名称:文件名、数据项名、对象存储名、索引名、表名和列名等; b) 数据来源:梳理清楚来源渠道、来源方式等,确保来源清晰、可追踪、可溯源,如合法购得、
合法授权、合法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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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数据特性:应用场景、格式类型、数据规模、更新频次、涉及个人信息或涉密数据情况等; d) 数据存储方式:数据库、文件系统、对象存储系统等; e) 数据存储位置:硬盘存储、内存存储、云存储等; f) 数据状态:根据数据访问频繁程度进行区分的一种描述方式,如活跃状态、封存状态、休眠状
态、销毁状态等; g) 数据质量:按照 GB/T 36344 对数据进行质量评价; h) 数据分类分级:按照 GB/T 43697 及行业对数据分类分级的要求,结合自身数据业务特性,对
数据进行分类分级; i) 数据脱敏加密状态:已脱敏加密,已脱敏未加密,未脱敏已加密等; j) 数据访问限制:权限访问限制、应用访问限制、用户访问限制、网络地址访问限制等; k) 数据合规:根据数据特性,采用数据合规评估工具对数据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价。
6 数据资产确认
确认条件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包括: a) 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 b) 合法持有或控制; c) 能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 d) 预期价值流入。
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
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确认条件应包括: a) 数据资源的持有者是具有法定职责的行政事业单位; b) 数据资源采集目的是为了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即合法且与公共利益直接
相关; c) 数据资源的采集、处理和使用应获取必要的授权或许可;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源,应确保数
据资源主体的知情同意(法律规定可以豁免的除外);涉及内部共享或外购的数据资源,应取 得数据资源持有方的授权或许可。
合法持有或控制
合法持有或控制的确认条件应包括: a) 数据资源由行政事业单位合法持有或控制,即行政事业单位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
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权利,但能被合法控制; b) 行政事业单位应采用相关技术手段或方法对数据资源进行管控,确保在复杂网络环境下的数
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被合法合规地使用,防止被非法篡改、窃取和滥用。
能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
能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的确认条件应包括: a) 数据资源具备能够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等管理服务能力或水平提升的潜力; b) 数据资源能够为行政事业单位带来直接利益或间接利益。
预期价值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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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价值流入的确认条件应包括: a) 数据资源预期可为行政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
入的潜力; b) 应对数据资源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因素(包括经济因素等)作出合理估计,并且
提供明确证据支撑。
工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确认流程应包括: a)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数据资产确认方案,包括与资产确认工作相关的任务及
分工等; b) 行政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如数据管理部门、数据资产管理或财务部门等)启动数据资产确认工
作,将判断符合数据资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确认为数据资产。
7 数据资产会计核算
无形资产确认
会计核算时,将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应包括: a) 能从行政事业单位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
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b) 不符合 7.1 a)条件的,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数据资产计量
7.2.1 成本可靠计量
7.2.1.1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在取得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7.2.1.2 行政事业单位外购的数据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数据脱敏、清洗标注、 整合分析可视化、权属鉴证、质量评估、登记结算、价值评估、安全治理等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7.2.1.3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过程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产,其成本包括自该数据资 产形成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7.2.2 成本无法可靠计量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成本无法可靠计量的,可暂按名义金额登记入账,后期根据数据资产收益调 整入账价值。应将数据资产入账核算,按借记“无形资产-数据资产”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作 会计分录。
8 数据资产登记
登记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GB/T 14885,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并完善数据资产信息 卡。
登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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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165.1—2025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登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资产基本信息、权利信息、使用信息和管理 信息等。 生成数据资产台账 在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数据资产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数据资产名称:数据资产的全称; b) 数据资产信息卡编号:资产卡片中标识数据资产的编号; c) 数据资产简介:对数据资产用途等进行描述说明,概括数据资产的重要特征和价值; d) 数据资产内容:对数据表、数据字段等内容进行描述说明,可提供附件清单; e) 信息化系统建设时间:填写数据资产生产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的起始时间; f) 数据资产覆盖时间段:填写数据资产归集的具体时间段,从开始时间到填报本表时间; g) 数据资产覆盖范围:填写数据资产覆盖到的行政层级,如省级、省市、省市县; h) 是否已授权运营主体使用:根据实际管理情况填写“是”或“否”。 9 取得证书 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使用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发放数据资产证书(电子证书),数据资产证书 作为数据资产对外授权使用的凭证。
4
A
附 录 A (规范性)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确认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确认流程应符合图A.1。
DB34/T 5165.1—2025
图A.1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确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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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DB34/T 5165.1—2025
[1] 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2] GB/T 35295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术语 [3] GB/T 40685 信息技术服务 数据资产管理要求 [4] GB/T 42450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数据资源规划 [5] IS0 55013 数据资产评估指南(Asset management — Guidance on the management of data assets) [6]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资〔2023〕141号) [7]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 [8] 《关于印发〈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财资〔2024〕167号) [9]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皖财资〔2024〕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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