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643-2012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资料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炼油生产过程中炼油单位综合能耗的限额、准入值、先进值、统计范围、计算方法以及主要节能技术措施与管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生产石油炼制品为主要目的炼油型生产装置以及为之服务的辅助系统的能耗计算、考核与评价,不适用以生产化工产品为主要目的化工型生产装置及煤、焦、重油、天然气等制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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