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164-2024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指标及现场采样要求
资料介绍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对象、应检指标、检测周期和频次、样本量、质量控制和样品送检等采样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范围内法定公共场所,具体包括:1.宾馆、旅店、招待所;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馆);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范围内法定公共场所,具体包括:1.宾馆、旅店、招待所;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馆);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相关资料
- DB3203/T 1063-2024 人事考试命题工作实施规范
- DB3203/T 1064-2024 餐饮业反食品浪费服务规范
- DB3205/T 1141-2024 职业教育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规范
- DB3205/T 1142.1-2024 综合数据库 数据服务管理规范 第1部分:法人综合库
- DB3205/T 1142.2-2024 综合数据库 数据服务管理规范 第2部分:自然人综合库
- DB3205/T 1143-2024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企业变更(迁移)服务规范
- DB3211/T 1081-2024 检验检测机构整改工作规范
- DB3212/T 1170-2024 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应用规范
- DB3212/T 1171-2024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 DB3211/T 1079-2024 发酵床养鸭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