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清版 GB/T 43943-2024 船舶环境噪声
资料介绍
ICS17.140.30
CCS U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943—2024
船舶环境噪声
Environmentalnoiseemittedbyvessels
2024-04-25发布2024-08-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级社。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亚军、秦江璇。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环境噪声限值、测量设备、测量条件、测点布置、测量程序、测量结果后处理、
报告。
本 文件适用于航道航行、港口码头停泊船舶对周边人员密集区域的环境噪声测量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3241—2010 电声学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3785.1—2023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
GB/T15173—2010 电声学 声校准器
GB/T20441.4 测量传声器 第4部分:工作标准传声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等效连续A 声级 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
LAeq,T
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
3.2
最大AS计权声级 maximum AS-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
LAS
被测船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测得的频率计权(A)和时间计权(S)的最大声压级。
3.3
背景噪声 backgroundnoise
来自被测船以外的所有其他声源产生的噪声。
3.4
昼间声级 day-timesoundlevel
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最大AS计权声级或等效连续A 声级。
3.5
夜间声级 night-timesoundlevel
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最大AS计权声级或等效连续A 声级。
3.6
昼间 day-time
6:00时至22:00时之间的时段。
1
GB/T43943—2024
3.7
夜间 night-time
22:00时至次日6:00时之间的时段。
4 噪声限值
航行船舶或港口停泊船舶环境噪声限值见表1。
表1 航行船舶或港口停泊船舶环境噪声限值(31.5Hz~8000Hz)
工况
航道航行船舶最大AS计权声级
dB(A)
港口停泊船舶等效连续A声级
dB(A)
昼间60 55
夜间55 50
5 测量设备
5.1 测量设备应包括精密声级计、传声器、声校准器、风罩等。
5.2 测量设备要求如下:
a) 声级计,应符合GB/T3785.1—2023中1级要求;
b) 自由场式传声器,应符合GB/T20441.4的要求;
c) 声校准器,应符合GB/T15173—2010中1级的要求;
d) 滤波器,应符合GB/T3241—2010中1级的要求。
5.3 每次测量前与测量后,传声器应使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
5.4 传声器与船舶的距离,可使用光学仪器或其他测距仪测量。距离测量误差在水平方向不大于
5m,垂直方向不大于0.5m。
5.5 所有测量仪器及校准仪应进行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 测量条件
6.1 测量场地
6.1.1 传声器周围30m 以内应无大的声反射体。在传声器与被测船之间,不应有影响测量结果的障
碍物。
6.1.2 应避免其他声源噪声对测量的影响;如不能避免,应在测量报告中予以记录。
6.1.3 航道水深应满足被测船的正常航行。
6.2 气象条件
6.2.1 测量时海况应不大于3级;风速应不超过7m/s。不应在雨雪条件下进行测量。
6.2.2 当存在显著空气流动时,应使用风罩以有效避免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6.3 船舶状态
6.3.1 应在5kn航速航行或港口停泊工况下进行测量。
2
GB/T43943—2024
6.3.2 主机、发电机、机舱风机等应在航行或港口停泊工况所需的输出功率下运行。航行或港口停泊
工况有可能在同一时间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等应同时开启。
6.3.3 测量时,应避免人员活动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只有测量必须的人员在场。乘客娱乐系统处于关
闭状态。
6.4 背景噪声
6.4.1 外部声源所产生的背景噪声不应影响到测量位置处的噪声级。
6.4.2 背景噪声测量时,影响船舶环境噪声测量结果的设备应处于关闭状态。
6.4.3 背景噪声应至少比测得的船舶环境噪声低3dB(A)。
7 测点布置
7.1 一般要求
船舶环境噪声应在距离被测船外轮廓面100m 处测得;对于其他距离,应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
7.2 航道航行工况
应在被测船舷侧布置一个测点,且位于海面3.5m 及以上。测点布置如图1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L———船长,单位为米(m)。
图1 航行工况测点布置图
7.3 港口停泊工况
7.3.1 应在被测船每一舷侧布置3个测点,其中一个测点位于船中,其余2个测点位于距离船中1/4船
长处。
7.3.2 应在被测船首部、尾部各布置一个测点,测点位于中纵剖面处。
7.3.3 当在船长范围内,噪声级如存在明显差异时,应适当增加测点。
7.3.4 传声器应布置在距离被测船外轮廓面100m 处,且位于海面3.5m 及以上。测点布置如图2
所示。
3
GB/T43943—2024
标引符号说明:
L ———船长,单位为米(m);
CCS U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943—2024
船舶环境噪声
Environmentalnoiseemittedbyvessels
2024-04-25发布2024-08-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级社。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亚军、秦江璇。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环境噪声限值、测量设备、测量条件、测点布置、测量程序、测量结果后处理、
报告。
本 文件适用于航道航行、港口码头停泊船舶对周边人员密集区域的环境噪声测量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3241—2010 电声学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3785.1—2023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
GB/T15173—2010 电声学 声校准器
GB/T20441.4 测量传声器 第4部分:工作标准传声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等效连续A 声级 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
LAeq,T
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
3.2
最大AS计权声级 maximum AS-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
LAS
被测船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测得的频率计权(A)和时间计权(S)的最大声压级。
3.3
背景噪声 backgroundnoise
来自被测船以外的所有其他声源产生的噪声。
3.4
昼间声级 day-timesoundlevel
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最大AS计权声级或等效连续A 声级。
3.5
夜间声级 night-timesoundlevel
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最大AS计权声级或等效连续A 声级。
3.6
昼间 day-time
6:00时至22:00时之间的时段。
1
GB/T43943—2024
3.7
夜间 night-time
22:00时至次日6:00时之间的时段。
4 噪声限值
航行船舶或港口停泊船舶环境噪声限值见表1。
表1 航行船舶或港口停泊船舶环境噪声限值(31.5Hz~8000Hz)
工况
航道航行船舶最大AS计权声级
dB(A)
港口停泊船舶等效连续A声级
dB(A)
昼间60 55
夜间55 50
5 测量设备
5.1 测量设备应包括精密声级计、传声器、声校准器、风罩等。
5.2 测量设备要求如下:
a) 声级计,应符合GB/T3785.1—2023中1级要求;
b) 自由场式传声器,应符合GB/T20441.4的要求;
c) 声校准器,应符合GB/T15173—2010中1级的要求;
d) 滤波器,应符合GB/T3241—2010中1级的要求。
5.3 每次测量前与测量后,传声器应使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
5.4 传声器与船舶的距离,可使用光学仪器或其他测距仪测量。距离测量误差在水平方向不大于
5m,垂直方向不大于0.5m。
5.5 所有测量仪器及校准仪应进行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 测量条件
6.1 测量场地
6.1.1 传声器周围30m 以内应无大的声反射体。在传声器与被测船之间,不应有影响测量结果的障
碍物。
6.1.2 应避免其他声源噪声对测量的影响;如不能避免,应在测量报告中予以记录。
6.1.3 航道水深应满足被测船的正常航行。
6.2 气象条件
6.2.1 测量时海况应不大于3级;风速应不超过7m/s。不应在雨雪条件下进行测量。
6.2.2 当存在显著空气流动时,应使用风罩以有效避免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6.3 船舶状态
6.3.1 应在5kn航速航行或港口停泊工况下进行测量。
2
GB/T43943—2024
6.3.2 主机、发电机、机舱风机等应在航行或港口停泊工况所需的输出功率下运行。航行或港口停泊
工况有可能在同一时间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等应同时开启。
6.3.3 测量时,应避免人员活动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只有测量必须的人员在场。乘客娱乐系统处于关
闭状态。
6.4 背景噪声
6.4.1 外部声源所产生的背景噪声不应影响到测量位置处的噪声级。
6.4.2 背景噪声测量时,影响船舶环境噪声测量结果的设备应处于关闭状态。
6.4.3 背景噪声应至少比测得的船舶环境噪声低3dB(A)。
7 测点布置
7.1 一般要求
船舶环境噪声应在距离被测船外轮廓面100m 处测得;对于其他距离,应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
7.2 航道航行工况
应在被测船舷侧布置一个测点,且位于海面3.5m 及以上。测点布置如图1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L———船长,单位为米(m)。
图1 航行工况测点布置图
7.3 港口停泊工况
7.3.1 应在被测船每一舷侧布置3个测点,其中一个测点位于船中,其余2个测点位于距离船中1/4船
长处。
7.3.2 应在被测船首部、尾部各布置一个测点,测点位于中纵剖面处。
7.3.3 当在船长范围内,噪声级如存在明显差异时,应适当增加测点。
7.3.4 传声器应布置在距离被测船外轮廓面100m 处,且位于海面3.5m 及以上。测点布置如图2
所示。
3
GB/T43943—2024
标引符号说明:
L ———船长,单位为米(m);
相关资料
- 超清版 GB/T 12916-2024 船用金属螺旋桨技术条件
- 超清版 GB/T 43942-2024 智能船舶风险评估方法
- 超清版 GB/T 43943-2024 船舶环境噪声
- 超清版 GB/T 43944-2024 船舶内装材料计权隔声指数测量方法
- 超清版 GB/T 43945-2024 基于统计能量分析的船舶舱室噪声预报
- 超清版 GB/T 43975-2024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数据综合处理器技术规范
- 超清版 GB/T 44042-2024 船舶水下辐射噪声测量方法
- 超清版 GB/T 6383-2024 空蚀试验方法
- GB/T 45143-2024 造船与海上结构物 气胀式救生筏 材料
- GB/T 6822-2024 船体防污防锈漆体系